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13:20(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离婚时,两边均为本单位员工的;(三)一方婚前告贷出资建房获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一起归还告贷的;(四)婚后一方或两边请求获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子拆迁而获得房子承租权的;(六)夫妻两边单位出资联建或联合置办的共有房子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互换房子的;(八)婚前两边均租有公房,婚后兼并互换房子的;(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两边均可承租的景象。
可是,假如两边就此不能达到共同,则法院一般依据下列准则来判定由哪方承租:(一)照料抚育子女的一方;(二)男女两边在同等条件下,照料女方;(三)照料残疾或日子困难的一方;(四)照料无过错一方。
可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恰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