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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12:57
医疗事故在生活中随处可见。而医疗危害是医疗行为所引起的对患者晦气的全部现实和结果。那么医疗危害职责构成的条件有哪些?今日,听讼网小编就来给咱们详细的说说医疗危害职责构成的条件。
医疗危害职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施详细医治行为时因没有充沛实行医疗留意职责而引起的依据《侵权职责法》第54条的规则,“患者在医治活动中遭到危害,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组织承当补偿职责。”咱们能够总结出医疗危害职责的构成要件包含:
(1)主体是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危害发作的场所有必要是在依法获得执业答应或许执业资历的医疗组织,并且是在医务人员进行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作的。这儿所说的“医疗组织” 是指依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组织管理条例》获得《医疗组织执业答应证》的组织,包含从事疾病诊断、医治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而“医务人员”则是指通过查核和卫生行政机关同意或供认获得相应资历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含从事医疗作业的卫生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且这些人有必要在医疗组织执业。
(2)患者发作了人身危害的现实
在医院进行医治过程中,即便有过错,但未形成患者人身危害,也不构成医疗危害。
(3)医患两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该要件是构成医疗危害职责的前提条件,因为假如医患两边自始就不存在医疗行为,就不或许存在医方危害患方合法权益的现实,也谈不上患者因医方的行为而遭受丢失。咱们这儿没有着重医疗组织存在违法行为,因为依据《侵权职责法》第60条的规则,即便是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行为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可是现实上危害了患者合法的民事权益,只需有过错,也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所以,只需医患两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即可。
(4)医疗组织或医务人员过错分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危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判别是否构成医疗危害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患者的人身危害有必要是因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过错分配下的行为所形成的。若是因其他原因形成的,就不能构成医疗事故
(5)医疗组织片面上存在过错
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医治过程中,片面上要有过错。这儿所说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医治过程中,按其医疗水平及才能应当能够预见和防备危害的发作,因为其片面上存在过错或成心,没有预见或是没有采纳相应的防备措施,然后导致危害的发作。
以上便是小编为咱们收拾的关于医疗危害职责构成的一些条件。期望咱们看到这些能够愈加了解医疗危害,在生活中也能够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咱们还有其他需求了解的法律知识,换率为也供给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咱们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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