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再生孩子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20:27女人在离婚的时分没有得到孩子的抚育权,后来自己再婚了,于是就计划生一个孩子,补偿自己之前没有得到孩子抚育权的缺憾。但现在国家实行了生育方针,离婚后没有孩子抚育权的能够再生孩子吗?听一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解说。
离婚后没有得到孩子抚育权的能够再生孩子吗
能不能再生,要看你们两边再婚前是否有孩子来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夫妻,能够请求再生育:
(一)两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两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两边均为归国华侨,或许来本省久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要一个子女在内地久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两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以为能够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武士,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接连5年以上,并持续从事井下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乡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乡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乡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乡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其他特殊状况的生育,在不打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拟定详细办法,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履行。
离婚后有一孩子,假如一方不再成婚能否要的抚育权
抚育权和是否再婚没有必然联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对子女抚育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动身,结合爸爸妈妈两边的抚育才能和抚育条件等详细状况妥善解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的。
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且有才能帮忙子女照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爸爸妈妈两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日子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定见。
在有利于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爸爸妈妈两边协议轮番抚育子女的,可行允许。
爸爸妈妈两边能够协议子女随一方日子并由抚育方担负子女悉数抚育费。但经查实,抚育方的抚育才能显着不能保证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生长的,不予允许。
在离婚诉讼期间,两边均回绝抚育子女的,可先行裁决暂由一方抚育。
离婚后没有得到孩子抚育权的能够再生孩子吗?在离婚后再婚是否能生孩子要看详细的状况,每一个家庭详细的条件要求都会不一样。离婚后没有得到孩子抚育权觉得不太公正要进行进一步的维权,来听讼网有专业律师给你供给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