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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2014年:刑法不定项选择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5:43
(2013年)
(一)
甲于某晚9时驾驭卡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驭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逝世、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驭资历,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纳有用制动办法。(现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逝世。(现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开,企图将乙救出。此刻,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驭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现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迫刹车,摩托车侧翻,强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逝世。现无法查明乙被丙碰击前是否已逝世,也无法查明乙被丙碰击前所受伤口是否为致命伤。(现实四)
丁脱离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充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现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报酬,不然不容许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啃咬。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捕获。(现实六)
请答复第86-91题。
86.关于现实一的剖析,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甲违章驾驭,致黄某逝世、胡某重伤,构成交通闯祸罪
B.甲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闯祸罪的幻想竞合犯
C.甲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伤,具有归纳成心
D.乙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致同车人黄某当场逝世、胡某重伤,构成交通闯祸罪
【答案】BCD
【解析】本题查核交通闯祸罪。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差错。《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2条规则,内行为人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责任的状况下,形成一人逝世或许三人以上重伤,构成交通闯祸罪。本次交通事端的发作,甲负首要责任,乙负非有必要责任,形成一人以上逝世,甲构成交通闯祸罪,乙不构成交通闯祸罪。
选项B、C说法差错。甲为了超车,违背交通法规,只发作一次碰击,形成别人伤亡,片面心态是差错的,不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87.关于现实二的剖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胡某的逝世应归责于甲的闯祸行为
B.胡某的逝世应归责于甲的逃逸行为
C.对甲应适用交通闯祸“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法定刑
D.甲交通闯祸后逃逸,如数日后向警方投案照实交待罪行的,建立自首
【答案】AD
【解析】本题查核交通闯祸罪。
选项A正确,选项B、C差错。甲驾车逃逸后,急救人员5分钟后就赶到了现场。由此可见,甲驾车逃逸后并未导致被害人被延误救治,因而被害人逝世是由闯祸行为形成的,不是由逃逸行为形成的。
选项D正确。甲交通闯祸后逃逸,如数日后向警方投案,照实交待所违法过,契合自首的建立要件,建立自首。
88.关于现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丁均冒犯风险驾驭罪,归于一起违法
B.丙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风险驾驭罪
C.丙、丁虽构成一起违法,但对丙结合现实四应按交通闯祸罪科罪处置,对丁应按风险驾驭罪科罪处置
D.丙、丁未能完结预订的飙车行为,但仍建立违法既遂
【答案】AD
【解析】本题查核风险驾驭罪。
选项A正确。风险驾驭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许在道路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驭,丙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2毫克,挨近80毫克的两倍,因而构成风险驾驭罪。丙与丁各自驾驭摩托车“飙车”,属一起违法,因而丁也构成风险驾驭罪。
选项B差错。驾车撞人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有必要是行为人在第一次碰击后,为躲避法令责任,又加快车速,驾车狂奔,导致发作第2次以上的碰击。本案丙只发作一次碰击,并且没有逃跑,因而不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选项C差错。结合现实四,因为无法查明乙被丙碰击前是否已逝世,也无法查明乙被丙碰击前所受伤口是否为致命伤,因而无法确定丙的碰击行为是否形成了被害人重伤以上的成果。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2条的规则,即便是醉酒驾驭,并且行为人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责任,也有必要形成一人以上重伤的严峻成果,才构成交通闯祸罪。而如前所述,本案中无法确定丙的碰击行为是否形成了被害人重伤以上的成果,因而不能确定丙构成交通闯祸罪。
选项D正确。风险驾驭罪是风险犯,只需足以发作严峻成果就构成违法既遂,因而,尽管丙、丁未能完结预订的飙车行为,但仍建立违法既遂。
89.关于现实四乙逝世的因果联系的判别,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甲的行为与乙逝世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B.丙的行为与乙逝世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C.处置现场的差人的行为与乙逝世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D.乙本身的差错行为与自己逝世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答案】ABCD
【解析】本题查核因果联系。
选项A、B说法差错。因为无法查明乙被丙碰击前是否已逝世,也无法查明乙被丙碰击前所受伤口是否为致命伤,因而存在多种或许性:假如甲的碰击仅仅使乙遭受非致命伤,乙是因为遭到丙的碰击而逝世,那么,甲的行为与乙逝世之间就不存在因果联系;假如在甲碰击今后,丙碰击之前,乙就现已逝世,那么丙的碰击与乙的逝世之间就不存在因果联系。刑事诉讼的证明有必要到达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的程度,本案因为依据不足,以上两种状况都无法扫除。刑事诉讼在现实不清时,依照无罪推定准则,应作为有利于被告的处理:有罪、无罪不清的,按无罪处理;重罪、轻罪不清的,按轻罪处理,因而,应当确定甲、丙的行为与乙的逝世之间都不存在因果联系。
选项C说法差错。从标题所给的信息来看,交警在处置现场过程中没有不当之处,因而,交警的行为与乙的逝世没有因果联系。
选项D说法差错。乙没有驾驭资历,事发时仅仅略有超速,因而其尽管存在差错,但差错不严峻。相反,与其碰击的甲超速行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与乙驾驭的车辆发作剧烈碰击,导致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逝世、胡某受重伤。由此可见,甲的差错十分严峻。与乙碰击的丙严峻醉酒,并与丁各自驾驭摩托车“飙车”,强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致丙受重伤。由此可见,丙的差错也十分严峻。因而应认为,甲、丙的碰击阻断了乙自己的细微差错与其逝世的因果联系。
90.关于现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丁指派王某作伪证,构成波折作证罪的唆使犯
B.丁构成庇护罪的唆使犯
C.丁的唆使行为归于唆使未遂,应以未遂犯追查刑事责任
D.对丁的波折作证行为与庇护行为应从一重罪处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查核波折作证罪、庇护罪。
选项A说法差错。刑法学干流观念认为,违法人自己波折作证,只需没有选用暴力、挟制等严峻侵略证人权力的手法,因缺少等待或许性,不应当以波折作证罪处理。
选项B说法差错。庇护罪是过后协助犯,是违法人以外的人庇护违法分子,主体有必要是违法分子以外的人,不包括违法分子。理论上认为,对违法分子自己不定庇护罪,是因为缺少等待或许性。
选项C说法差错。建立唆使未遂的条件是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违法,因为丁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因而也就不构成唆使未遂。
选项D说法差错。丁既不构成波折作证罪,也不构成庇护罪。因而,无所谓择一重罪处置的问题。
91.关于现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资产,构成敲诈勒索罪
B.丁依据不法原因给付5万元,故王某不构成欺诈罪
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协助效果,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窝藏毒品罪
【答案】ABC
【解析】本题查核敲诈勒索罪、欺诈罪、贩卖毒品罪、窝藏毒品罪。
选项A说法差错。敲诈勒索罪,是指对别人施行挟制,讨取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许屡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挟制,通常是指行为人采纳活跃办法,使被害人丢失某项利益,或许无法得到某项应当得到的利益。王某要丁给其5万元报酬,不然不为其滥竽充数,仅仅消极地不为其供给不合法协助,算不上挟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选项B说法差错。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欺诈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只需行为人选用欺诈手法不合法获取别人产业,并且数额较大,就构成欺诈罪,不论被害人是依据合法意图给付,仍是依据不合法意图给付,都构成欺诈罪。
选项C说法差错。依据《刑法》的规则,购买毒品自己啃咬社会损害性很小,不构成违法。假如为了啃咬,数量大的,能够确定为不合法持有毒品罪。
选项D说法正确。窝藏毒品罪是过后协助犯,是指毒品违法分子以外的人为毒品违法分子窝藏,主体有必要是毒品违法分子以外的人,毒品违法分子为自己窝藏毒品不构成窝藏毒品罪。
(二)
迅辉制药股份公司首要出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选用不挂号入库、出售人员打白条收取产品的办法出售,躲避交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申述到法院。
(2012年)
(一)
甲在国外旅行,见有人兜销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交换1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现实一)
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出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协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协助加盟事宜。赵某与甲签定开设加盟店的协作协议。(现实二)
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一滴香”调味品含有害不合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热销,便在“一滴香”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现实三)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情绪欠好表明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提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法付款1.2万元买下调味品。(现实四)
甲以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随后,四处发出宣扬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许诺3个月后还款并付出银行定期存款2倍的利息。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1000万,高利贷出,赚取息差。(现实五)
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告贷,但仍持续扩展宣扬,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今后期告贷偿还前期告贷。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现实六)
请答复第86-91题。
86.关于现实一的剖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用1万元真币交换10万元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
B.扣除甲的本钱1万元,甲购买假币的数额为9万元
C.在境外购买人民币假币,损害我国钱银办理制度,应适用维护统辖准则审理本案
D.将假币寄回国内,归于私运假币,构成私运假币罪
【答案】AD
【考点】刑法的适用范围、违法数额、购买假币罪、私运假币罪
【解析】选项A正确。甲用真币交换高仿真假币,归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数额较大,构成购买假币罪。
选项B差错。核算假币数额时,以假币面额为规范核算,甲的违法数额为10万元,而非9万元。
选项C差错。维护统辖的适用的目标是外国人在国外对我国或我国公民施行违法过为,甲是我国公民适用属人统辖准则,而非维护统辖准则。
选项D正确。甲将假币夹入书中从国外邮寄至国内,从违法构成的视点,甲建立私运假币罪。
87.关于现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将2万元真币送给赵某,构成受贿罪
B.甲将10万假币假充真币送给赵某,不构成欺诈罪
C.赵某收受甲的资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D.赵某被甲欺诈而缔结合同,构成签定合同渎职上圈套罪
【答案】BC
【考点】商业贿赂违法、运用假币罪、签定、履行合同渎职上圈套罪
【解析】选项A差错。受贿罪,是指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行为。据此可知,受贿罪针对的目标是国家工作人员。本案中,赵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因而,甲不能构成受贿罪,应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选项B正确。甲将10万假币假充真币送给赵某,应构成运用假币罪,不构成欺诈罪。
选项C正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赵某不合法收受甲的资产,为甲获取利益,且数额较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选项D差错。签定合同渎职上圈套罪的主体只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赵某不具有此身份,因而,不构成此罪。
88.关于现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一滴香”上私行贴上赵氏调味品注册商标,构成假充注册商标罪
B.因“一滴香”含有害人体的添加剂,甲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
C.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甲冒犯出售伪劣产品罪
D.对假充注册商标行为与出售“一滴香”行为,应数罪并罚
【答案】ABC
【考点】假充注册商标罪、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出售伪劣产品罪
【解析】选项A正确。假充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容许,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峻的行为。本案中,甲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容许,在同一种产品调味品上运用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相同的商标,构成假充注册商标罪。
选项B正确。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为行为犯,只需在出产、出售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或出售明知含有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的即构成该罪。甲明知“一滴香”含有有毒有害非食物质料依然出售,构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
选项C正确。有毒、有害食物也归于伪劣产品,出售金额到达五万元以上立案规范的,构成出售伪劣产品罪。
选项D差错。对同一件产品既假充注册商标,又出售假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的,以假充注册商标罪科罪处置,不以假充注册商标罪与出售假充注册商标产品罪并罚。但关于不同产品别离施行假充注册商标和出售行为的,数罪并罚。
89.关于现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掠夺罪论处
B.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C.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应以逼迫生意罪论处
【答案】D
【考点】逼迫生意罪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争夺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简称《两抢司法解说》,下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则,从事正常产品生意、生意或许劳作服务的人,以暴力、钳制手法迫使别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峻的,以逼迫生意罪科罪处置;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以生意、生意、服务为幌子选用暴力、钳制手法迫使别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掠夺罪科罪处刑。在详细确守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肯定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份额,加以归纳判别。本案中,甲的加盟店是从事正常产品生意的,并非以生意为幌子,其向张某索要的价款超出正常生意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从常理上应该理解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应以逼迫生意罪科罪处置。
90.关于现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构成不合法经营罪
B.甲尽管虚拟现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欺诈罪
C.甲不合法吸纳资金,构成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
D.对甲应以不合法经营罪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罚
【答案】BC
【考点】不合法经营罪、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
【解析】选项A差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假贷案子的若干定见》第六条规则,民间假贷的利率能够恰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依据本地区的实践状况详细把握,但最高不得超越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极限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维护。据此可知,关于民间假贷,法令并不制止,仅仅关于超出同期银行借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支撑。因而,甲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选项B、C正确。甲未经有关机关赞同,虚拟现实吸收大众存款的行为,构成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不构成欺诈罪。
选项D差错。甲不构成不合法经营罪,因而,就无所谓数罪并罚的问题了。
91.关于现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不合法吸纳资金,构成集资欺诈罪
B.甲集资欺诈的数额为2000万元
C.依据《刑法》规则,集资欺诈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死刑
D.甲已逝世,导致惩罚消除,法院对余款500万元不能进行追缴
【答案】ABC
【考点】集资欺诈罪
【解析】选项A正确。甲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集资欺诈罪。
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不合法集资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五条第三款规则,集资欺诈的数额以行为人实践骗得的数额核算,案发前已偿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施行集资欺诈活动而付出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许用于受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施行集资欺诈活动而付出的利息,除本金未偿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欺诈数额。依据题干中给出的信息可知,甲开端吸纳了社会资金1000万,后又吸纳了社会资金2000万,共吸纳了社会资金3000万。之后,用后吸纳的2000万资金中的1000万偿还了之前吸纳的1000万资金,那么扣除已偿还的数额后,还剩2000万的欺诈数额未还。因而,甲的集资欺诈数额是2000万。
选项C正确。《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则,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欺诈罪)、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则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形成特别重大丢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选项D差错。甲的逝世会导致其刑事责任的消除,但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并不必定消除,甲的逝世不影响对其余款的追缴。
(2011年)
(一)
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國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董店里出卖。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认为是明代文物。甲见钱某问询,谎报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认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赝品,认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置疑。甲遂拿出虚伪依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李某以高价买走赝品。请答复第86—87题。
86.关于甲对钱某是否建立欺诈罪,下列选项差错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86题)
A.甲的行为完全契合欺诈罪的违法构成,建立欺诈罪
B.钱某自己有差错,甲不建立欺诈罪
C.钱某已误认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欺诈钱某
D.古董出资有风险,古董生意无欺诈,甲不建立欺诈罪
【答案】BCD
【考点】欺诈罪
【解析】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欺诈罪的根本结构为:行为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施行欺诈行为——对方发作或许持续保持差错知道——对方依据差错知道处置产业——行为人取得产业——被害人遭到产业上的丢失。本案中,钱某因为甲的虚伪表述发作误解,从而以高价买走壶,钱某的上当交给资产与甲的隐秘本相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故甲的行为建立欺诈罪。
87.关于甲对李某是否建立欺诈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87题)
A.甲的行为完全契合欺诈罪的违法构成,建立欺诈罪
B.标价高不是欺诈行为,虚伪依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欺诈行为
C.李某已有知道差错,甲强化其知道差错的行为不是欺诈行为
D.甲拿出虚伪依据的行为与成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甲仅建立欺诈未遂
【答案】AB
【考点】欺诈罪
【解析】欺诈罪客观上表现为运用欺诈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即行为人施行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发作或持续保持差错知道,被害人依据差错知道而差错的处置了产业,行为人因而而取得产业,使得被害人产业遭到损害。
选项A正确。甲作为古董店的老板,其对该画是否为赝品是明知的,在顾客李某问询时,成心供给虚伪依据,证明该画系名家亲笔,导致李某信认为真后高价买走。因而,甲的行为应确定为欺诈。
选项B正确。标价高不意味着欺诈,因为不存在虚拟现实且导致对方交给资产的或许,并且,购买人并不一定要以标价购买该画。但当李某问询时,甲成心供给虚伪证明证明该画为名家所作时,就有了欺诈李某的成心,并且,甲也是以不合法取得资产为意图而施行的,故虚伪依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欺诈行为。
选项C差错。李某有差错知道,但还没有到达要交给资产的意图,正是因为甲的虚伪证明才导致了李某保持其差错知道从而高价购买的成果。
选项D差错。二者之间是存在因果联系的,若没有甲的虚伪依据证明,则李某就不或许高价购买该画了。
(二)
甲花4万元收购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乘机逃走。甲为防止鸡飞蛋打,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现实一)
乙收购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屡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作性联系。(现实二)
不久,周某谎报怀孕要去医院查看,乙信认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差人丙带人先后捕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供认收购周某,拒不供认强行与周某发作性联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臂膀打成重伤。乙大声嗟叹,丙认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现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暂时工)协助看守乙。乙发现丁是老乡,恳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今后如被捉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容许后逃走,丁未阻挠。(现实四)
请答复第88—91题。
88.关于现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88题)
A.甲行为应以收购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施行并罚
B.甲尽管施行了收购与拐卖二个行为,但因为二个行为具有牵连联系,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C.甲尽管施行了收购与拐卖二个行为,但依据《刑法》的特别规则,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D.因为收购与拐卖行为侵略的客体相同,并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答案】CD
【考点】拐卖妇女罪
【解析】选项A差错,选项C正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五款规则,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罪)的规则科罪处置。
选项B差错。这儿的两罪并没有牵连联系,本案中,收购并非为了出卖,即收购行为既非出卖行为的手法行为也非原因行为,出卖是收购行为完结后暂时起意的。
选项D正确。收购和拐卖妇女侵略的客体都是妇女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二者的客体是相同的。但依据刑法的规则,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比收购妇女的法定刑重,因而,只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89.关于现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差错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89题)
A.乙行为建立收购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应当施行并罚
B.乙行为仅建立收购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强奸目标
C.乙行为仅建立收购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少强奸罪的成心
D.乙行为仅建立强奸罪,因乙收购周某便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购行为是强奸罪的准备行为
【答案】BCD
【考点】收购被拐卖妇女罪、强奸罪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则,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作性联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则科罪处置。第四款规则,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则的违法过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则处置。据此可知,乙收购被拐卖的妇女周某,并强行与之发作性联系,应建立收购被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90.关于现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0题)
A.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成果加重犯
B.对丙行为应以成心损伤罪从重处置
C.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差错致人重伤罪施行并罚
D.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成心损伤罪施行并罚
【答案】B
【考点】刑讯逼供罪、成心损伤罪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则,司法工作人员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施行刑讯逼供或许运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人伤残、逝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成心损伤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成心杀人罪)的规则科罪从重处置。本案中,丙是差人,归于司法工作人员,在讯问期间将乙的一只臂膀打成重伤,应建立成心损伤罪,不再以刑讯逼供罪论处,也不能数罪并罚。
91.关于现实四,下列选项差错的是()。(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1题)
A.乙构成逃脱罪,丁不构成违法
B.乙构成逃脱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C.乙脱离讯问室征得了丁的赞同,不构成逃脱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与丁均不构成违法
【答案】ABCD
【考点】逃脱罪、私放在押人员罪
【解析】逃脱罪(《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违法嫌疑人逃脱的行为。本案中,乙是被关押的违法嫌疑人,其从被关押场所逃走的行为,构成逃脱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四百条),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私自将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或许罪犯不合法开释的行为。本罪的违法主体有必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从实践上看,首要是负有监管在押人责任的司法工作人员。本案中,门卫丁仅是一个看门的暂时工,不是负有监管在押人责任的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协助在押人员逃脱的,应以逃脱罪的共犯论处。因而,应对丁以逃脱罪的共犯论处。
(2010年)
(一)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依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员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必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钱银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发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捉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风险,快泊车”,甲依然加快,致丙摔成重伤。请答复91-94题。(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1-94题)
91.甲、乙用假币付出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定的罪名是()。
A.持有、运用假币罪
B.欺诈罪
C.争夺罪
D.掠夺罪
「答案」A
「考点」持有、运用假币罪、掠夺罪
「解析」甲乙运用假币付出修车款的行为,归于运用假币的行为。甲乙二人在被识破运用假币后,开车逃跑并致使丙摔成重伤,因甲乙二人之前行为是运用假币,而非偷盗、欺诈、争夺,因而即便存在以暴力相挟制的行为,也不转化为掠夺罪。
92.关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行办法是()。
A.成心
B.有意图的成心
C.差错
D.无知道的差错
「答案」A
「考点」违法片面要件
「解析」本题中,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捉住雨刮器的状况下,甲依然加快,致丙摔成重伤。甲关于丙受损伤的成果是明知且持听任的情绪。因而甲的罪行办法为直接成心,而非差错。
93.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乙清晰叫甲泊车,能够建立违法间断
B.甲、乙构成成心损伤的一起违法
C.甲的行为超出了一起违法成心,关于丙的重伤成果,乙不应当担任
D.乙没有施行一起损伤行为,不构成违法
「答案」AB
「考点」违法间断、共犯
「解析」甲的行为超出了一起违法(运用假币)的成心,关于丙的重伤成果,乙不是共犯,乙不承当刑事责任。乙不构成成心损伤罪,也就无所谓违法间断的问题。
94.对甲的科罪,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争夺罪、成心损伤罪
B.欺诈罪、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C.持有、运用假币罪,交通闯祸罪
D.掠夺罪、成心损伤罪
「答案」ABCD
「考点」运用假币罪、成心损伤罪
「解析」甲运用假币付出修车款,建立持有、运用假币罪。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捉住雨刮器的状况下,甲依然加快,致丙摔成重伤,甲关于丙受损伤的成果持听任的情绪,构成成心损伤罪。据此可知,甲建立持有、运用假币罪和成心损伤罪。
(2009年)
(一)
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赛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受贿。甲经过涂抹账目等手法从公司提走20万元,托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高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分。
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别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你还有必要付我10万元精力损害赔偿,不然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乙重复向甲阐明钱已上交不能交还,但甲并不信任。数日后,甲带着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资产被焚毁。请答复91-94题。
91.关于甲从公司提出公款20万元并将其间一部分受贿给乙的行为,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甲构成贪婪罪,数额是20万元;受贿罪与贪婪罪之间是牵连联系,不再独自科罪
B.甲构成贪婪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贪婪数额是5万元,受贿15万元
C.甲构成贪婪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贪婪数额是20万元,受贿15万元
D.甲对乙说过要“去把公司钱款补上”,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是20万元,再与受贿罪并罚
答案:ABD
解析:本题查核贪婪罪、受贿罪。
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经过涂抹账意图办法侵吞公款20万元不合法占为己有,构成贪婪罪。贪婪数额为20万元。故BD差错。
甲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乙以资产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为15万元。受贿罪与贪婪罪之间并不是牵连联系,应数罪并罚,故A项差错,C项正确。本题挑选差错项,正确答案为ABD.
92.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乙构成受贿罪既遂
B.乙构成受贿罪间断
C.乙违法今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归于裁夺从轻处置情节
D.乙不构成违法
答案:ABC
解析:本题查核受贿罪。
从标题内容可知,乙尽管在客观上收下甲的资产,但片面上并没有为甲获取利益的意思,并且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分。故乙的行为不构成违法。本题挑选差错项,故ABC为正确答案。
93.关于丙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构成受贿罪共犯
B.丙构成介绍贿赂罪
C.丙构成受贿罪共犯
D.丙没有施行行为,不构成违法
答案:C
解析:本题查核受贿罪、共犯。
丙明知道甲向乙受贿还代其转托,实质上现已与甲形成了受贿的一起成心,所以丙建立受贿罪共犯。
94.关于甲得知财务部主任由别人担任后施行的行为,下列选项差错的是?()
A.甲的行为只构成放火罪
B.甲索要10万元“精力损害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幻想竞合犯
D.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吸收犯
答案:ABCD
解析:本题查核放火罪、敲诈勒索罪。
甲以挟制的办法,强行向乙索要10万元精力损害赔偿,归于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选用挟制或挟制的办法,强行讨取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该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与放火罪数罪并罚,故ABCD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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