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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自家人保险赔不赔及其依据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15:26
这几年,跟着机动车的社会保有量逐步增多和私家车的日新月异,因车辆而引发的事端也随之添加,轿车撞了自家人的故事也不再是新闻。最近有两则相关的咨询,使笔者觉得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理清。
咨询一:我是一个驾驶员,在本年六月的一个清晨检修车辆时,车辆失控,将车旁的父亲压伤,后不治身亡。车主王先生向稳妥公司请求第三者职责险赔付,稳妥公司以死者是驾驶员的家庭成员属免责规模为由,回绝理赔。我和王先生都以为该免责条款没有向投保人作清晰阐明,是霸王条款,最近,王先生将稳妥公司告上了法庭。
咨询二:上一年十月亲属成婚,我驾车前往道喜,可在回新房时,我的车不小心将路旁边正在看鞭炮的小侄女撞伤,虽经医治已无大碍,但花去不少医疗费。其时就有人告诉我自家车撞上亲属,稳妥公司是不会理赔的。但这起事端纯属意外,我想讨教为什么我投保了第三者险,撞上了自己的亲属,现已很倒运,却反而不能理赔,稳妥公司为什么不能承当医疗费用呢?
那么,车辆撞了自家人,稳妥公司终究赔不赔呢?
依据我国保监会(2000版)机动车辆稳妥条款的规则第四条:“稳妥车辆形成下列人身伤亡和产业损毁,不管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稳妥人承当补偿职责,稳妥人也不担任补偿……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稳妥人或其答应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一切或代管的产业……”
保监会对此解说为———稳妥车辆形成本条罗列的人员伤亡和产业损毁,不管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稳妥人承当补偿职责,均不归于本稳妥的职责,稳妥人概不担任。本条有必要把握这样一个准则:肇事者自身不能取得赔款,即稳妥人交给受害方的赔款,终究不能落到被稳妥人手中。
其实以“肇事者自身不能取得赔款”作为一条准则,作为拒赔车辆撞了自家人的理由,并不能建立,由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职责险保证的首要仍是车主,也便是被稳妥人,往往也是肇事者。依据保监会的通颁条款中对第三者职责险的界说:“被稳妥人或其答应的合格驾驶员在运用稳妥车辆过程中,发作意外事端,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产业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稳妥人付出的补偿金额,稳妥人依照《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和稳妥合同的规则给予补偿……”
但这个“家庭成员”是仅指被稳妥人的家庭成员,仍是仅指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或许兼而有之?现在问题来了,假如仅指被稳妥人的家庭成员,则咨询的案子一,就应该理赔;可是,依照保监会的解说“肇事者自身不能取得赔款,即稳妥人交给受害方的赔款,终究不能落到被稳妥人手中。”假如理赔了案子一,从道理上来讲驾驶员便是肇事者,假如稳妥公司是赔给被稳妥人的,按此解说都不应赔。
而咨询案子二,依照稳妥条款规则,小侄女天然不属家庭成员,应当理赔;但看了保监会的解说“肇事者自身不能取得赔款”,又犯嘀咕了,“我”不便是肇事者吗?按解说也不能取得补偿?这真是解说不通!机动车辆第三者职责险的补偿,稳妥公司历来便是回绝直接赔给第三者的,也便是稳妥公司和被害人之间并不发作直接的理赔联系,要赔天然应当赔给被稳妥人,现在既不能赔给肇事者,又不能赔给被稳妥人,也不肯直接赔给第三者,真叫投保者莫衷一是。
笔者以为,假如不去考虑解说的逻辑紊乱,就条款自身的规则剖析,咨询案子一稳妥公司回绝理赔,可能会形成对条款了解上的争议,但咨询案子二应当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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