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12:10一、乡镇员工医保缴费的年限规则
关于乡镇员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的规则有了调整。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稳妥的退休人员而且根本医疗稳妥实践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到达规则年限的,能够中止缴费,并持续享用根本医疗稳妥待遇。此规则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履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新规中详细的年限规则为: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稳妥的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践缴费年限满13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再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依照规则享用根本医疗稳妥待遇。累计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践缴费年限组成。
该规则推翻了曩昔医保终身交纳的现状,乡镇员工参保退休人员到达规则年限,便可中止缴费。新的试行方法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到达最低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费,免费享用医保待遇,应该说用人单位的担负减轻了,灵敏工作人员总的缴费年限变短了。
行政区域内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退休人员,还包含灵敏工作人员以及在赋闲稳妥经办组织收取赋闲稳妥金的赋闲人员,这类人群纳入了乡镇员工根本医疗稳妥的参保规模。
二、乡镇员工根本医疗稳妥缴费
员工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稳妥,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一起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稳妥的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到达最低缴费年限的,可挑选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所需费用,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交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以灵敏工作人员身份退休的,由个人承当。挑选一次性缴费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为缴费基数,按8%的费率,一次性交纳医疗稳妥费至最低缴费年限。
而企业因停产或濒临破产等原因准时足额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确有困难的,能够向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请求,经同意并与医疗稳妥经办组织签定缓缴合同后方可缓缴,缓缴期最长不得超越三个月。
参保单位吞并、吞并、改制、分立、转让,必须先清偿欠缴的根本医疗稳妥费。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应优先清偿所欠缴的根本医疗稳妥费,并一次性交纳退休人员的根本医疗稳妥费。
实践缴费年限指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稳妥,并交纳了根本医疗稳妥费的年限。统筹区域外转入的人员,其在原统筹区域的实践缴费年限接连核算,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