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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2 11:54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缔结的时分有哪些留意事项?这个问题许多的劳作者都会疏忽,在实践中,都是用人单位出具格局合同,劳作者只需赞同便会签定,劳作者处于弱势位置,即便合同内容不公平也无法维护权益。现在请看下面的文章,听讼网为您支招。
缔结劳作合同留意事项有哪些:
一、劳作合同的内容要全。
劳作合同的必备内容包含:劳作合同期限、作业内容、劳作维护和劳作条件;劳作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作纪律、劳作合同停止的条件;违背劳作合同的职责等。
二、要签书面合同,而且要求保存一份合同。
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标准,不愿意与职工签定书面劳作合同,想以此躲避一些职责,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劲。这是对劳作者极不担任的行为。劳作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合同。这样,假如发作劳作胶葛、争议,就有法令依据。
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这一点往往被劳作者所疏忽,有些单位为了躲避职责,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托言解雇职工。这种办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劲儿又省钱,能够不对劳作者负任何职责。
总归,在签定劳作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他人的合同),防止签 “口头合同”、“不全合同”、“含糊合同”、“单独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职业用人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工伤概不担任”的存亡合同。
四、正确行使缔结劳作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
在劳作合同缔结之前,用人单位和职工为了树立劳作合同联系,一般选用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应聘的方法,来完成缔结合同之前的相等洽谈。在这个过程中,首要两边当事人有必要有一个权力——了解对方相关信息的权力。假如没有这个权力,用人单位的面试根本就无法展开,因而法令有必要赋予两边当事人知情权。
关于劳作者来讲,用人单位在招聘劳作者时,应当奉告劳作者本单位作业方面的相关内容和劳作者想了解的一些状况,这是劳作者的知情权。而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作者与劳作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状况,劳作者不得隐秘,这是用人单位的知情权。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的知情权行使得十分充沛。当用人单位面试劳作者的时分,什么问题都能够直接问,一般说来,这些问题劳作者都要答复,由于现在劳作力供大于求,假如劳作者不配合用人单位的面试,就可能失掉被聘任的时机,所以用人单位知情权的行使简直没有什么妨碍。
以上便是关于在缔结劳作合同的时分需求留意的事项了。劳作者一旦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就树立了劳作联系,但假如用人单位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劳作者的权益怎样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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