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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资产转让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17:54

根本状况
因为我国现行税收法令体系存在的准则性差异,这种差异为交税人进行谋划供给了一个最主要的思路,即经过恰当改动自身涉税事项的税收特点,改动涉税事项的应税税种或税目,然后适用对自身最为有利的税收政策,到达下降税收本钱的意图。怎么进行这种税务谋划的操作,交税人应依据自身详细的涉税状况予以考虑。下面经过一个详细事例的剖析来阐明这种转化谋划法的根本操作思路。
2003年,山东某煤厂二期产煤体系缔造项意图法人由原A公司转化为B公司。基建项目法人改动后,A公司与B公司经洽谈,将二期产煤体系缔造项目转让给了B公司。因为二期产煤体系现已进行了前期的缔造,作为转让补偿,A公司收取B公司前期工作的转让收入6000万元,2003年中旬此项买卖完结,金钱业已收到。因为A公司原有输煤体系的缔造规划已考虑了自身将来扩建二期产煤体系的需求,为有利两边出产体系的办理,在转让二期产煤体系的一起,A公司向B公司进行了输煤体系的转让。转让的输煤体系财物包含为二期产煤体系预备的输煤归纳楼、碎煤机室、翻车机室、输煤栈桥、转运站、犁煤机、斗轮堆取料机、翻车机、叶轮给煤机、输煤皮带机以及占用的土地运用权等。此项转让的买卖金额为7000万元。因为输煤体系的转让将直接影响到A公司现有产煤体系的出产能力,为了补偿由此构成的丢失,B公司给予A公司5000万元的输煤体系转让补偿款,作为A公司从头缔造满意现有产煤体系出产需求的输煤体系资金。
事例剖析
在对这一事例相关状况进行了解后咱们能够进行税务谋划空间的剖析。A公司取得首笔6000万的转让收入后,在其2003年的年报中现已发表确认了这一财物转让事项及其收入,管帐处理上也已进行了相关收入本钱项意图配比,并相应正的确行了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交税责任,因而并不存在涉税危险。相同,因为交税责任现已构成而且现已实行,因而关于相应的涉税事项也就不存在税务谋划的空间。假如再企图经过账务上的更改来改动现已构成的交税责任,则不再归于税务谋划的领域,而是一种偷逃税的违法行为。
现在,A公司此项财物转让事务没有构成既定交税责任,还存在谋划操作空间的是这一事项中所触及的土地增值税问题。因为A公司此次输煤体系的转让是将输煤体系所占用的土地、房子以及上面的各类机械全体转让给B公司,依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则,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应在核算扣除项目金额后对增值额交纳土地增值税。因而,A公司转让输煤体系取得的7000万应确以为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可是,因为A公司在转让的一起相应取得了5000万的补偿款收入,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则,土地增值税的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房地产的悉数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因为此笔5000万的补偿收入是因为A公司转让输煤体系而相应取得的,应算作是转让房地产(土地、房子及上面的附着物)获取的相关经济利益,因而也应一起计入土地转让收入核算交纳土地增值税。经过测算,A公司此项输煤体系转让依照规则能够扣除的项目金额总计为3285万元,这样,A公司此项转让收益增值额8715万元(7000 5000-2285),将超越扣除项目金额的265%,适用60%的税率计征土地增值税,应纳土地增值税=8715×60%-3285×35%=4079.25(万元),税收担负率为34%(4079.25÷12000)。
可见,因为A公司获取的5000万补偿收入并入了土地转让收益,构成土地增值额急剧加大,然后在超率累进税率的效果下,税负改变很大。那么,从谋划的视点考虑,假如能改动这笔5000万补偿款的性质,使其不再与转让土地运用权相关,那么将能够下降全体增值率,适用较低的税率,然后到达合理减轻税负的意图。
谋划思路
鉴于以上A公司涉税责任的实行状况及公司全体对外管帐信息发表的要求,关于这笔转让补偿收入能够经过以下两种转化方法进行谋划:
第一种思路,A公司与对方从头独自签定一笔金额为5000万的煤厂隶属设备运用资助合同,以此到达相同的意图。这种谋划思路的可行性在于,因为对方新建煤厂离A公司的煤厂较近,而A公司煤厂长期以来现已在当地厂区周围构成了比较完善的,具有必定规划的员工日子隶属设备。对方在投产运营之后,完全能够经过签定这笔煤厂隶属设备运用合同来防止重复缔造新的日子设备,而能够直接运用已有的这些设备。因而,对方也就应当具有签定这种合同的志愿。在合同详细条款上,煤厂能够与对方约好设备的运用年限,并约好违约责任,假如煤厂自身原有的计划组织中现已想经过这种租借自身日子设备给对方而赚取必定的运营外收入,那么在合同金额的确认上,能够以两边洽谈后的租借费用加上原有的5000万的转让费用作为此项隶属设备运用的总金额。这样,A公司只需就这笔合同收入按服务业交纳5.5%的运营税及附加,在所得税税负不变的状况下,既能够确保合同两边原有的经济利益和运营意向不受丢失,一起到达节约税款的意图。
第二种思路,A公司煤厂与对方从头独自签定一笔金额5000万的煤厂初期投产出产办理咨询合同,即因为对方刚开始投产运营煤厂,在出产运作、企业办理准则制定、出产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都能够向具有老练的煤厂出产办理运作经历的A公司咨询,由此A公司完全能够经过这种煤厂办理咨询合同的签定来到达完成这笔5000万收入性质改动的意图。相同,假如煤厂确完成已或计划向对方供给这种咨询服务,那么也能够将协议后的费用与5000万加总后确认一个终究的合同金额。这样,亦能够到达相同的谋划意图。
依照这两种思路操作,A公司皆应交纳土地增值税:(7000-3285)×50%-3285×15%=1364.75(万元),应交纳运营税及附加=5000×5.5%=275(万元),总计税款为1639.75万元,比谋划前节约2439.5万元。
需求阐明的是,任何一种交税谋划思路的提出,在进行详细操作时都需求归纳考虑谋划思路所触及的相关方的利益改变,只要利益各方经过比较剖析后予以认可和合作,谋划操作思路才干改动为实际可行的操作计划。
律师点评
税务谋划自身便是一种买卖组织,经过对买卖事项法令性质的规划,完成转化应税责任的意图,终究到达下降税负、完成交税人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方针。在对买卖事项进行税务谋划时,交税人需求留意的是买卖事项法令性质的改变有必要满意“方式与买卖本质的一致”和“有实在的商业买卖意图”的根本原则,不然,简单被税务机关确定为歹意避税而遭到调查和否定,致使税务谋划计划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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