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08:38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则
(一)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内部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外部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三)强制执行过程中股权转让
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则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立股东的股权回购权
1、条件
(1)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3)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2、程序
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股权承继
自然人股东逝世后,其合法承继人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
(一)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内部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外部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三)强制执行过程中股权转让
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则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立股东的股权回购权
1、条件
(1)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3)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2、程序
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股权承继
自然人股东逝世后,其合法承继人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