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汇总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12:54企业所得税是企业交纳的首要税种之一,企业根据管帐节点获得的收入,核算企业所得税的额度,而且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务的申报作业,那么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处理汇总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处理汇总是怎么的
一、交税地址
1.除还有规则外,居民企业以企业挂号注册地为交税地址;但挂号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践处理组织所在地为交税地址;
2.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建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运营组织的,应当汇总核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3.除国务院还有规则外,企业之间不得兼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二、交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许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
企业在年度中心停止运营活动的,应当自实践运营间断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处理应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跨地区运营汇总交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基本原则
一致核算、分级处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务调库
适用范围
跨省市总分组织企业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组织的居民企业。
总组织和具有主体生产运营功能的二级分支组织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组织,其运营收入、员工薪酬和财物总额等一致并入二级分支组织核算。
不具有主体生产运营功能且在当地不交纳运营税、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制、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组织以及上年度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组织,不实施本办法。
(二)税款预缴
由总组织一致核算企业应交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组织、分支组织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
1.分支组织分摊预缴税款
2.总组织就地预缴税款
3.总组织预缴中心国库税款
1.分支组织分摊预缴税款
(1)时限总组织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10日内,按上年度各省市分支组织的运营收入、员工薪酬和财物总额三项要素,将一致核算的企业当期应交税额的50%在各分支组织之间进行分摊
(2)总分组织预缴份额总组织:50%;分支组织:50%
一切分支组织应分摊的预缴总额=一致核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3)分支组织分摊份额该分支组织分摊份额=(该分支组织运营收入/各分支组织运营收入之和)×0.35 (该分支组织员工薪酬/各分支组织员工薪酬之和)×0.35 (该分支组织财物总额/各分支组织财物总额之和)×0.30
当年新建立的分支组织第2年起参加分摊;当年吊销的分支组织自处理刊出税务挂号之日起不参加分摊。
(4)分支组织分摊预缴额各分支组织分摊预缴额=所一切分支组织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组织分摊份额
2.总组织就地预缴税款
总组织应将一致核算的企业当期应交税额的25%,就地处理缴库。
3.总组织预缴中心国库税款
总组织应将一致核算的企业当期应交税额的剩下25%,就地全额缴入中心国库。
(三)汇总清算
1.补缴的税款依照预缴的分配份额,50%由各分支组织就地处理缴库;25%由总组织就地处理缴库;其他25%部分就地全额缴入中心国库;
2.多缴的税款依照预缴的分配份额,50%由各分支组织就地处理退库;25%由总组织就地处理退库;其他25%部分就地从中心国库退库。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处理汇总是怎么的”问题进行的回答,上述常识对企业所得税交税地址、交税期限、跨地区运营汇总交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等进行了汇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