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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被侵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16:29
霍建华诉整形医院引重视,侵略肖像权的确定规范是什么?
侵略肖像权法令责任胶葛资讯回放:
日前霍建华申述某整形医院,以侵略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将该医院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中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16.5万元。
南京鼓楼司法在线原文如下:“称公号文章擅用相片,艺人霍建华申述整形医院。因以为北京某医院微信公号在宣扬该医院整形项意图文章中擅用个人相片,‘国民上仙’霍建华以侵略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将该医院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中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16.5万元。”
侵略肖像权法令责任胶葛法令咨询:
我国民法通则规则,未经自己赞同,不得以盈利为意图运用公民的肖像,归于侵略肖像权的行为。民通定见规则以盈利为意图,未经公民赞同运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修橱窗等,应当确定为侵略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歹意毁损、玷污、美化公民的肖像,或运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归于损害肖像权的行为。以下为常见的侵略肖像权的行为:
1、不妥运用别人肖像
不妥运用别人肖像又能够分为几种状况:
(1)盈利型不合法运用。
即未经自己赞同而以盈利为意图运用别人的肖像。这种运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运用,常常体现为在商业活动中运用别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自己赞同,在其商业广告上运用了某女人的肖像以阐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白嫩的功用,就归于盈利型不合法运用。
(2)一般运用型不妥运用。
这是指非以盈利为意图、但未经自己赞同的好心运用,或许虽经自己赞同,但运用人的运用方法、运用范围失当的运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自己)的赞同,为鉴赏或留念意图而具有、展现其肖像;肖像权人只赞同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妥的运用在产品的包装上。
2、歹意凌辱别人肖像
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歹意的美化、玷污、毁损别人的肖像。歹意凌辱的体现形式包含:涂改,曲解别人的肖像;在别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许添画胡须、痣、疖等;燃烧、拉扯或倒挂别人的肖像;在别人肖像上涂改污秽物等。这此行进直接美化了别人的形象,不只构成对肖像权的损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损害。
3、私行创制别人的肖像
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赞同,私行创制别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自己赞同,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拍别人的相片等。肖像是公民品格外在的体现,只要自己有权决议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为也归于损害肖像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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