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抵押查封的房屋又卖给他人构成何种犯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21:37
在我国这个传统的国家,家庭的根就是房子,房子能够给咱们整个家庭带来安全感,所以大部分我国人终身都在为房子而尽力。房子的生意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因为房子涉及到一大笔金钱,所以若在房子生意中呈现了什么问题那关于家庭来说会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下面听讼网小编将向您论述将典当查封的房子又卖给别人行为人构成何种违法,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一、将典当查封的房子卖给别人
王某将自己一切的一处房子,在信用社典当告贷9万元,并在房产处理机关处理了房子典当挂号,典当期限一年。典当逾期后,告贷仍未归还。在替换他项权证时王某趁机将存于房管局的房产证拿回了家。2013年3月信用社以告贷胶葛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遂采取了诉讼保全办法,查封了王某告贷时作典当的房产。2013年6月份王某托人以11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李某,并将房产证交于李某,李某付款后已住进所买房子。后当买房人李某到房管局处理过户手续时,刚才得知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买房人李某自感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行为人构成哪一种违法
本文以为,违法嫌疑人王某成心隐秘房产被查封的本相,将法院查封的房产出售给李某,并获取利益,其片面上是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有欺诈的成心;在客观上王某隐秘现实本相,将别人资产据为已有,违法嫌疑人王某所施行的行为完全契合欺诈罪的主客观特征,理应构成欺诈罪。但一起,王某不合法出售人民法院查封的房子,其办法又触犯了不合法处置查封产业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即以欺诈罪对其科罪处罪。
就该案子中,从形式上看王某明知其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仍施行变卖行为将房产卖于别人,严峻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契合刑法规则的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的违法构成要件。而另一方面王某成心隐秘本相将自己无权处置的房产卖于李某,骗得别人资产,又契合欺诈罪的特征。能够看出该案中行为人王某有两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存在。那么王某的行为终究构成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罪仍是构成欺诈罪。关键在于确认王某终究是以施行哪种违法为意图,结合本案来看,王某尽管片面上明知其变卖的房产是法院查封的产业,契合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的片面成心特征,但其寻求的底子意图在于明知自己无权处置被查封产业,而成心隐秘本相,以期占有别人金钱,从而使自己免受丢失(因法院已查封了其房产),即其底子成心在于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因而能够确认其施行欺诈为底子违法意图。正是因为这一违法意图,行为人片面有牵连意图,即行为人王某经过成心变卖法院查封的产业施行欺诈行为。从片面上剖析,假如行为人没有占有别人资产意图,其就不会成心施行变卖法院查封产业的行为,即他施行变卖法院查封的产业的行为以及今后施行的骗得金钱行为,均是为了占有别人资产。这儿的占有意图清晰无误地将行为人的牵连意图反映了出来。
从客观上看,本案中隐秘本相施行欺诈行为是意图行为,而其变卖法院查封的产业是办法行为。客观上行为人隐秘本相变卖法院查封的产业又正好契合欺诈罪“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客观要件。
综上所述,王某的行为具有了牵连犯的主客观要素。因而,能够得出结论王某为了施行占有别人产业之意图,成心隐秘法院查封房产的现实本相,骗得别人资产,其办法和成果又触犯了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应按牵连犯的处断准则,择一重罪对其科罪处分,即对王某应定欺诈罪。
典当查封的房子具有瑕疵,生意这种房子关于买方来说具有极大的危险,一起关于典当查封权人来说生意这种房子也会危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因而这种行为是被法令清晰制止的。以上就是小编关于该问题的悉数回答,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您还能够在线咨询咱们听讼网的律师。
一、将典当查封的房子卖给别人
王某将自己一切的一处房子,在信用社典当告贷9万元,并在房产处理机关处理了房子典当挂号,典当期限一年。典当逾期后,告贷仍未归还。在替换他项权证时王某趁机将存于房管局的房产证拿回了家。2013年3月信用社以告贷胶葛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遂采取了诉讼保全办法,查封了王某告贷时作典当的房产。2013年6月份王某托人以11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李某,并将房产证交于李某,李某付款后已住进所买房子。后当买房人李某到房管局处理过户手续时,刚才得知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买房人李某自感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行为人构成哪一种违法
本文以为,违法嫌疑人王某成心隐秘房产被查封的本相,将法院查封的房产出售给李某,并获取利益,其片面上是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有欺诈的成心;在客观上王某隐秘现实本相,将别人资产据为已有,违法嫌疑人王某所施行的行为完全契合欺诈罪的主客观特征,理应构成欺诈罪。但一起,王某不合法出售人民法院查封的房子,其办法又触犯了不合法处置查封产业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即以欺诈罪对其科罪处罪。
就该案子中,从形式上看王某明知其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仍施行变卖行为将房产卖于别人,严峻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契合刑法规则的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的违法构成要件。而另一方面王某成心隐秘本相将自己无权处置的房产卖于李某,骗得别人资产,又契合欺诈罪的特征。能够看出该案中行为人王某有两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存在。那么王某的行为终究构成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罪仍是构成欺诈罪。关键在于确认王某终究是以施行哪种违法为意图,结合本案来看,王某尽管片面上明知其变卖的房产是法院查封的产业,契合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的片面成心特征,但其寻求的底子意图在于明知自己无权处置被查封产业,而成心隐秘本相,以期占有别人金钱,从而使自己免受丢失(因法院已查封了其房产),即其底子成心在于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因而能够确认其施行欺诈为底子违法意图。正是因为这一违法意图,行为人片面有牵连意图,即行为人王某经过成心变卖法院查封的产业施行欺诈行为。从片面上剖析,假如行为人没有占有别人资产意图,其就不会成心施行变卖法院查封产业的行为,即他施行变卖法院查封的产业的行为以及今后施行的骗得金钱行为,均是为了占有别人资产。这儿的占有意图清晰无误地将行为人的牵连意图反映了出来。
从客观上看,本案中隐秘本相施行欺诈行为是意图行为,而其变卖法院查封的产业是办法行为。客观上行为人隐秘本相变卖法院查封的产业又正好契合欺诈罪“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客观要件。
综上所述,王某的行为具有了牵连犯的主客观要素。因而,能够得出结论王某为了施行占有别人产业之意图,成心隐秘法院查封房产的现实本相,骗得别人资产,其办法和成果又触犯了不合法处置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罪,应按牵连犯的处断准则,择一重罪对其科罪处分,即对王某应定欺诈罪。
典当查封的房子具有瑕疵,生意这种房子关于买方来说具有极大的危险,一起关于典当查封权人来说生意这种房子也会危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因而这种行为是被法令清晰制止的。以上就是小编关于该问题的悉数回答,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您还能够在线咨询咱们听讼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