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白条”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何时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16:39公司为多名职工写“欠条” 许诺半年后实现薪酬 法官称———
卢小姐地点公司发作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公司向多名职工出具欠条。卢小姐收到的欠条上写明:公司欠其2006年10月薪酬及奖金3000元,于下一年3月前还清。自此,公司向卢小姐出具了多张这样的欠条。到本年3月,卢小姐到公司财务部收取拖欠的薪酬时却被回绝。
日前,卢小姐向劳作裁定部分提起裁定,要求公司付出拖欠其半年多的薪酬及奖金共2万元。劳作裁定部分支撑了其恳求。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庭审中,公司标明,请求裁定的时效只要60天,卢小姐索要薪酬早已超越裁定时效。
终究,法院判定公司付出卢小姐2万元。
法官说法
公司拖欠卢小姐薪酬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劳作法的规则,公司理应付出,而卢小姐请求劳作裁定并没有超越时效。
我国法律规则,提出裁定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作争议发作之日起60日内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劳作争议发作之 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