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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故意不签获双倍赔偿难胜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22:23
近来,邻水县法院审理了一同共同的劳作者索要双倍薪酬案子,劳作者甘某误解法律条文,经过成心不签定劳作合同,追求双倍薪酬,终究败诉。
上一年12月,甘某到邻水某煤矿上班,该煤矿因其时工人紧缺,且接近年关,就在未签定劳作合同的情况下,组织甘某上岗。甘某一朋友传闻此过后,通知甘某:  “煤矿不与你签合同,你可获双倍薪酬!”甘某听闻欣喜若狂。后该煤矿为保证劳作联系的安稳,曾多次书面敦促甘某签定劳作合同,他均以各种理由回绝,成心躲避与单位签定劳作合同。本年5月25日,甘某竟以该煤矿不与其签定劳作合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煤矿付出双倍薪酬。
承办法官以为,按《劳作合同法》的规则,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劳作合同法》关于未签定劳作合同罚双倍薪酬的规则,则是针对用人单位违背其法定责任的一种惩罚性办法。在本案中,该煤矿已经过恰当的方法履行了用工方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的责任,对未签定劳作合同不存在违法之成心。因而,法院驳回了甘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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