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必须得有拘留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15:08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公安机关在必要的状况下,能够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采纳刑事拘留办法时,需求恪守必定的程序,并且出示有关的证件,那么拘留有必要得有拘留证吗?下面由听讼网梁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拘留必定要有拘留证吗
根据法令规则,拘留由公安机关履行。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以为需求拘留违法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违法嫌疑人的状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检查同意,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违法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定见,部分负责人审阅,检察长决议,再送达公安机关履行。 公安机关履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告对其实施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回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履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能够依法运用警械和兵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则,公安机关在异地履行拘留时,应当告诉被拘留人地点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地点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合作。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则,决议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办或无法告诉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24小时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地点单位。有碍侦办的状况包含:其他共同违法嫌疑人闻讯后有或许逃匿、毁弃或许伪造证据的; 或许彼此勾结,缔结攻守同盟的;其他违法有待查验及还未采纳相应办法的,等等。但在上述景象消除后,应当当即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地点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告诉的,应当在拘留告诉书中注明原因。无法告诉的状况包含:被拘留人不讲实在名字、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族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二、拘留的时刻有什么规则
1、路程时刻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
路程时刻是否要核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以为押送途中的时刻不该算刑事拘留时刻,其理由是时刻不包含路程上的时刻。
2、关于刑事拘留时刻与治安拘留时刻的折抵
关于刑事拘留时刻与治安拘留时刻是否能够彼此折抵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景象别离处理。
关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状况,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处理后原行政案件怎么处理的电话答复》的规则,公安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的,假如行政案件现已作出处分决议,应当先行吊销行政处分,再转为刑事案件处理。对符合规则的刑事拘留条件的,能够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刑事拘留办法。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治安拘留是对违背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的人采纳的一种行政处分办法,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为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避免违法嫌疑人持续损害社会,对违法嫌疑人采纳的一种刑事强制办法。治安拘留时刻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时刻。
关于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的状况,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刻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刻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则,假如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刻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刻。但假如被刑事拘留的时刻已超越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分。
3、延伸拘留期限的核算
正确的核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核算单位并且期间开端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端的次日核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时间日数的最终一日停止。例如,违法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端核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假如延伸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假如延伸刑事拘留至 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伸27日),因为4月份只要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拘留必定要有拘留证吗”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法令的规则,公安机关采纳拘留办法时,需求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假如没有拘留证拘留或许过后补办都是违法的。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拘留必定要有拘留证吗
根据法令规则,拘留由公安机关履行。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以为需求拘留违法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违法嫌疑人的状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检查同意,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违法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定见,部分负责人审阅,检察长决议,再送达公安机关履行。 公安机关履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告对其实施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回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履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能够依法运用警械和兵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则,公安机关在异地履行拘留时,应当告诉被拘留人地点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地点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合作。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则,决议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办或无法告诉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24小时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地点单位。有碍侦办的状况包含:其他共同违法嫌疑人闻讯后有或许逃匿、毁弃或许伪造证据的; 或许彼此勾结,缔结攻守同盟的;其他违法有待查验及还未采纳相应办法的,等等。但在上述景象消除后,应当当即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地点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告诉的,应当在拘留告诉书中注明原因。无法告诉的状况包含:被拘留人不讲实在名字、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族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二、拘留的时刻有什么规则
1、路程时刻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
路程时刻是否要核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以为押送途中的时刻不该算刑事拘留时刻,其理由是时刻不包含路程上的时刻。
2、关于刑事拘留时刻与治安拘留时刻的折抵
关于刑事拘留时刻与治安拘留时刻是否能够彼此折抵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景象别离处理。
关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状况,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处理后原行政案件怎么处理的电话答复》的规则,公安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的,假如行政案件现已作出处分决议,应当先行吊销行政处分,再转为刑事案件处理。对符合规则的刑事拘留条件的,能够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刑事拘留办法。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治安拘留是对违背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的人采纳的一种行政处分办法,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为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避免违法嫌疑人持续损害社会,对违法嫌疑人采纳的一种刑事强制办法。治安拘留时刻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时刻。
关于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的状况,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刻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刻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则,假如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刻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刻。但假如被刑事拘留的时刻已超越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分。
3、延伸拘留期限的核算
正确的核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核算单位并且期间开端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端的次日核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时间日数的最终一日停止。例如,违法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端核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假如延伸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假如延伸刑事拘留至 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伸27日),因为4月份只要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拘留必定要有拘留证吗”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法令的规则,公安机关采纳拘留办法时,需求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假如没有拘留证拘留或许过后补办都是违法的。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