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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手续费的凭证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10:11

问题:稳妥机构支交给稳妥中介机构的手续费,应凭什么收据扣除?
回复:国税发[2004]51号:三、稳妥中介机构在开具《稳妥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时,应依据供给的稳妥中介服务的具体内容一起向稳妥公司报送"事务结算表",并逐笔列明该"事务结算表"中的各个项目,包含:客户称号、险种、保单编号、代收或代缴的保费、收费时刻和解付时刻、手续费、佣钱或公估费的计算方法及金额等内容。"事务结算表"由稳妥公司或稳妥中介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四、各稳妥公司在向稳妥中介机构付出手续费(佣钱)、公估费、劳务费等中介费用时,必须将各稳妥中介机构开具的《统一发票》及"事务结算表"同时作为向稳妥中介机构付出费用的原始入帐凭据,其他克己付款凭据或稳妥中介机构供给的其他发票,不得作为付出中介费用的凭据。
提示:稳妥公司付出的手续费只要凭《稳妥中介服务纺一发票》及“事务结算表”同时作为原始凭据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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