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否要求分割婚内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6 13:37
【案情】谢某与周某于1992年挂号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在一起日子中,两边性情不好,常因日子小事吵架,导致两人之间的对立不断激化。后谢某向法院申述要求离婚。谢某在离婚诉讼法庭调查中就产业分配问题清晰说不需要法院处理住宅等夫妻一起产业。2006年时,法院作出判定允许谢某与周某离婚。判定后两边均没有提出上诉,后离婚判定收效。2008年,谢某又向法院申述周某,要求切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购买的住宅及其他夫妻一起产业。【不合】离婚后可否要求切割婚内产业?第一种观念以为法院应该支撑谢某的诉讼恳求,由于两边只需涉及到夫妻一起产业纠纷未处理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述。第二种观念以为谢某在申述离婚的时分就清晰抛弃了就产业切割问题向法院申述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令的规则,法院不该支撑谢某的诉讼恳求。【管析】笔者赞同第二种观念本案中,谢某认可本次诉讼要求切割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起住宅及其他一起产业并非离婚判定收效后新发现的对方藏匿、搬运、变卖的产业。而在2006年的民事诉讼中,谢某又曾清晰表明不要求由法院切割住宅及其他一起产业,故应确定其已抛弃切割一起产业的建议。现谢某要求再次切割的住宅及其他一起产业不属于离婚后新发现的产业,谢某要求切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购买的住宅及夫妻关系期间存续期间的其他夫妻一起产业的诉讼恳求,无相应的现实根据且不契合法令规则,法院不予支撑。离婚后产业纠纷,除非系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恳求再次切割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撑外,其他的法院不予支撑。作者:上饶县人民法院 徐力平 王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