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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重婚为理由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6:22
如果在婚姻期间呈现了对方有重婚这种状况的话,估量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要是自己由于对方重婚而到法院申述的话是否会受理了?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离婚能够重婚为理由吗
我国《婚姻法》规则,(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能够准予离婚。可是要清晰知道他们是不是重婚,仍是不合法同居。
重婚,是指有爱人者再行成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联系,又与别人订立第二个婚姻联系。具有两种方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免除,又与别人处理成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需两边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不管两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办婚礼,重婚即已构成。(2)现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免除,又与别人以夫妻名义(或联系)一起日子,虽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但现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背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准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向维护一夫一妻制,制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有必要依法承当刑事责任。
依照《婚姻法》上的界说,现实婚姻是指男女违背成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揭露同居日子,大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便是说,现实婚姻的建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揭露同居日子;三是大众也以为其是夫妻。关于第一个要件,两边须以夫妻相等,这一点能够依据同居两边的供述确定。可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回绝供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如两边寓居的当地有无表征其是夫妻的依据,包括房内有无“喜”字、有无两边喜庆的请柬、有无夫妻一起日子必需的用品;两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等、对外人称其为夫妻是否加以阻挠或纠正。关于第二个要件“揭露同居日子”,首要,这种同居有必要是揭露的,即两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两边的现实婚姻联系须有方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隐秘的,则不能确定为现实婚姻,最多只能确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以为重婚的。关于“同居日子”,则包括了更多的内容,由于正是由于两边所构成的是一种“婚姻联系”,所以这种同居有必要是和夫妻的一起日子具有彻底的同一性或许适格性,包括夫妻日子的本质内容:
(1)两边须有同居日子的现实,并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时间的、安稳的,若是时间短的、随时能够完毕这种联系的同居,则不能以为是现实婚姻;
(2)两边须有夫妻联系的本质内容,如两边彼此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一起的产业,两边彼此搀扶,彼此抚养,具有安稳的两性联系,具有一起的经济日子,具有一起的社会日子等等。能够说,上述内容是确定“现实婚姻”的本质性要件。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由于对方重婚案到法院申述这种状况基本上在第一次就能够判离了,由于对方重婚是归于的婚姻过错方并且还需要承当必定的刑事责任,在产业方面能够少分一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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