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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户主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09:30

“改变”。是指承揽户之间采纳转让、交换方法流通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或因其它方法导致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分立、兼并的;或许部分承揽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部分损失的;或许过错填发《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证》,需求改变挂号的。
关于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是能够承揽团体土地,需求签定土地承揽经营合同,约好承揽期限,而且需求处理承揽经营证。那么,乡村土地承揽证户主怎样改变呢?今日听讼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改变挂号依照下列程序处理:
(1)承揽方填写改变挂号请求书。
(2)请求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证》。
(3)村委会在请求书上签字盖章。
(4)(发包方)证明资料,主要是已改变的乡村土地承揽合同。
(5)承揽方将请求书、有关证明资料和《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阅。经审阅后在挂号簿上进行记载。
(6)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改变挂号”书面请求(后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和承揽户交回的《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证》。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城镇人民政府报送的请求资料予以审阅,符合规则的,在挂号簿上进行记载。在原《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证》增减变化栏目填写增减变化地块称号及面积,并在证书上注明“改变”的字样。
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是指乡村土地承揽人对其依法承揽的土地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必定处置的权力。2002年8月29日经过《乡村土地承揽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承揽的准则:乡村土地承揽坚持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正确处理国家、团体、个人三者的利益联系。
乡村土地的规模:乡村团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人运用的土地,包含犁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家庭承揽经营:
(1)发包方权力:发包的权力、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权力。
(2)发包方的责任:维护承揽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揽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揽方供给必要的服务、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造。
(3)承揽方的权力:土地承揽经营、土地承揽经营的流通、承揽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取得补偿的权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权力。
(4)承揽方的责任:保持土地的农业用处、维护和合理使用土地、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责任。
承揽方将请求书、有关证明资料和《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阅。经审阅后在挂号簿上进行记载。然后依法处理改变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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