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上海工伤保险需要什么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20:31就事项目初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处理安排各区(县)社保中心[老工伤及外来从业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至参保地点区域(县)社保中心]就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初次申领上海工伤保险需求什么要求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就事项目
初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二、处理安排
各区(县)社保中心[老工伤及外来从业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至参保地点区域(县)社保中心]
三、就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3、上海市工伤保险施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4、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与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告诉[沪府发28号];
5、关于遵循施行《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方针的告诉[沪府发34号];
6、关于施行《上海市工伤保险施行办法》若干问题的告诉[沪劳保福发(2004)38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老工伤员工归入工伤保险统筹处理工作的告诉[沪人社福发26号];
8、关于遵循《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与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告诉》的施行定见[沪人社福发40号]。
四、申办条件
1、工伤员工须通过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确定(承认)、劳作能力判定;
2、用人单位按规则交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员工事端发作月已参与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则交纳了社会保险费。
五、请求资料
1、《工伤确定书》或《确确定见书》复印件;
2、《判定结论书》复印件;
3、工伤医疗费用凭据:
(1)门、急诊医治工伤的应供给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医治工伤的应供给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医疗费用以现金方法结算的,还须供给医保经办安排出具的审阅凭据;
(4)工作病患者在工作病医院以现金方法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应供给工作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含费用清单)。
4、待遇享用人有用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不和复印,下同),及其在本市开立的自己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挑选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之一];在异地寓居的待遇享用人挑选邮汇方法的,还应供给邮汇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5、劳作能力判定费付出凭据原件;
6、依据工伤员工的不同状况,还应别离供给下列资料:
(1)关于工伤员工装备辅佐用具的,应供给劳作能力判定安排出具的《装备辅佐用具承认书》复印件和装备辅佐用具费用付出收据原件;
(2)关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应供给与承当工伤职责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用劳作合同或劳务协议或用工挂号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员工挂彩前12个月的薪酬性收入凭据;
(3)关于用人单位发作变化的工伤员工,企业单位的须供给继承单位乐意承当工伤职责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兼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资料;机关单位的须供给《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须供给安排调集的相关证明资料;
(4)关于托付别人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手续的,须供给托付书和被托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申领的在外);
(5)关于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确定为工伤的,须供给《交通事端补偿调解书》复印件、《人民法院调解书》复印件或其他有用证明资料;
(6)关于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乡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挑选一次性收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还须供给自己户口簿(须复印有户籍信息和自己信息的页面)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关于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还须供给下列资料:
①5-6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须供给书面状况阐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自己提出免除劳作合同(含不再续签劳作合同)的请求资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7-10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须供给书面状况阐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自己或单位提出免除劳作合同(含不再续签劳作合同)的有关证明资料(如辞职报告、退工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45周岁以上5-10级女人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络的,用人单位须供给该工伤员工是否从事处理或技能岗位的书面状况阐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支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须供给由工伤员工签收的已垫支的相关凭据。
注:待遇由用人单位申领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待遇由个人申领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由自己签名。
六、就事程序
1、契合处理规则,打印《受理状况回执》一式二份,就事人员签名承认后,与社保经办安排各执一份。
2、资料不全且表明可补全资料,社保经办安排打印《受理状况回执》一式二份,就事人员签名承认后,与社保经办安排各执一份。社保经办安排将悉数资料交还。
3、不契合处理规则,社保经办安排打印《处理状况回执》一式二份,就事人员签名承认后,与社保安排各执一份。社保经办安排将悉数资料复印后交还。
七、处理期限
依据《受理状况回执》中注明的处理期限。
收费规范
不收费
八、申办表格
1、《工伤保险待遇请求表》(工申1表),承当工伤职责的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2、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乡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挑选一次性收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还须填写以下表格:
(1)《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乡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收取方法请求表》(工申4表),承当工伤职责的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2)《协议书》一式二份,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乡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自己签字并盖章。
注:工伤员工或被托付人可在工伤确定或劳作能力判定的次月,处理初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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