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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果去哪个部门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06:03
在员工因作业原因受伤,又欲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金的,需求在做工伤判定确认伤情后,才干要求用人单位付出必定的经济赔偿金。在员工请求工伤确定之后,工伤判定成果去哪个部分拿呢?依据我国相关法令的规则,工伤判定程序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一问题,听讼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帮忙。
一、工伤判定成果去哪个部分拿
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送达判定结论。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国家卫计委《工伤员工劳作能力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则,担任判定的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判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把判定结论送达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组织。
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一般会告诉相关单位和人员去取,不去取的会快递送达或许指使作业人员送达。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国家卫计委
《工伤员工劳作能力判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担任本辖区内的劳作能力初度判定、复查判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担任对初度判定或许复查判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判定。
第十五条 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判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作能力判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员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组织。
二、工伤判定程序
1、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则应当由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进行工伤确定的事项,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处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
3、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依据审阅需求能够对事端损伤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员工、工会组织、医疗组织以及有关部分应当予以帮忙。职业病确诊和确诊争议的判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则履行。对依法获得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的,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责任。
4、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
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作业人员与工伤确定请求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逃避。
依据以上信息咱们能够看出,公司判定的成果能够到判定组织的办公室收取,也能够等候期送到达住所地。一般来说,判定组织在受判定请求后,需求在限制期限内得出判定成果,而且告诉判定请求人收取判定成果,或许是按地址寄送判定成果。假如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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