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21:26一、交税责任发作时刻
交税责任发作时刻是指交税人发作应税行为,应当承当交税责任的开始时刻。根据交税人的出产经营、货款结算方法和资源税征收的几种状况,其交税责任发作时刻可分以下几种状况:
1.交税人采纳分期收款结算方法出售应税产品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出售合同规则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交税人采纳预收货款结算方法出售应税产品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宣布应税产品(产品)的当天。
3.交税人采纳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以外的其他结算方法出售应税产品,其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收讫价款或许获得讨取价款凭据的当天。
4.交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移交运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责任人代扣代缴税款,其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付出货款的当天。
二、交税地址
交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挖掘或许出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交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挖掘或许出产应税产品,其交税地址需求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议。
交税人跨省挖掘资源税应税产品,其部属出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挖掘的矿产品,一概在挖掘地交税,其应交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依照挖掘地的实践出售量(或许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核算划拨。
扣缴责任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买地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三、交税期限
交税期限是指交税人据以核算应交税额的期限。确认交税人的交税期限,应本着既有利于税款的及时、均衡入库,又有利于交税人根据自己的营销方案合理地组织和筹集资金的准则。
根据规则,资源税的交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交税人(扣缴责任人)应纳(应缴)税额的多少,别离核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许1个月。一般状况是应交税数额越大,交税期限越短,反之则越长。不能依照固定期限核算交税的,例如不定期挖掘矿产品的交税人,能够按次核算交纳资源税。对资源税的报税期限规则为:以1个月为一期交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交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交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交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四、代扣代缴
1.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指收买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2.代扣代缴资源税适用的单位税额规则如下: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买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依照本单位相同矿种应税产品的单位税额,根据收买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2)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买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以及其他收买单位收买的未税矿产品,依照收买地相应矿种规则的单位税额,根据收买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3)收买地没有相同种类矿产品的,按收买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根据收买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3.代扣代缴资源税的核算公式为:
代扣代缴的资源税额=收买的未税矿产品数量x适用单位税额
4.扣缴责任人代扣代缴资源税责任发作时刻为扣缴责任人付出货款的当天。
5.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地址为应税未税矿产品的收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