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赠与的撤销的分类和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5:22
赠与合同吊销的分类
依据吊销权人行使吊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吊销和无因吊销。
1 无因吊销,是指赠与合同建立后,赠与人在交给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吊销赠与。可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许具有品德责任性质的或许通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吊销。
2 有因吊销,是指赠与合同建立后,赠与人在呈现法令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令约束力归于消除的行为。依据法令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吊销权:榜首,受赠人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的;第三,受赠人不实行合同约好的责任的。
赠与合同吊销权的行使
1 吊销权行使的主体
赠与合同的吊销权只能由赠与人自己或许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吊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要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逝世或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吊销权。
2 吊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吊销的行使条件
榜首,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缔结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自己行使吊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品德责任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产业交给之前行使吊销权。
(2)有因吊销的行使条件
榜首,受赠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一)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的;(三)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的。
第二,应当在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吊销权;
第三,只能由赠与人自己行使吊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吊销赠与的条件
榜首,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逝世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应当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4 吊销权行使的法令作用
吊销权一经行使即发作效能。因吊销权为构成权,其行使的作用是使赠与合同联系归于消除。所以,当赠与人交给之前行使吊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回绝实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给受赠人后行使吊销权的,受赠人因失掉获得赠与物的合法依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产业。受赠人回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吊销赠与合同可以使赠与产业完璧归赵,天然保护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笔者所要提示我们的是,作出赠与行为之前,一定要稳重!最好请法令专业人士帮助,以防止日后发作不必要的胶葛。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