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12:18
假如行为人在合同收效今后,不照实实行自己的职责,有违约行为的,而且给对方当事人形成危害的,是需求承当违约职责的。全部职责都是能够弥补的,那么,合同违约职责的弥补措施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合同违约职责的弥补措施
采纳弥补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职责方法,是指纠正合同不适当实行(质量不合同)、使实行缺点得以消除的详细措施。
关于采纳弥补措施的详细方法,我国相关法令作了如下规则:
(1)合同法第111条规则为: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
(2)顾客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则为:修补、重作、替换、退货、补足产品数量、交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丢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则为:修补、替换、退货。
应留意以下几点:
(1)采纳弥补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职责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认违约职责为条件。
(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丢失巨细为根据,确认与之相适应的弥补方法。
(3)受害方对弥补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法应当合理。
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合同违约职责的弥补措施
采纳弥补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职责方法,是指纠正合同不适当实行(质量不合同)、使实行缺点得以消除的详细措施。
关于采纳弥补措施的详细方法,我国相关法令作了如下规则:
(1)合同法第111条规则为: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
(2)顾客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则为:修补、重作、替换、退货、补足产品数量、交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丢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则为:修补、替换、退货。
应留意以下几点:
(1)采纳弥补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职责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认违约职责为条件。
(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丢失巨细为根据,确认与之相适应的弥补方法。
(3)受害方对弥补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法应当合理。
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