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遗嘱的形式哪种法律效力最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20:34
立遗言能够躲避许多家庭遗产胶葛,但日子中却有许多家庭因为遗言的问题闹上了法庭,那么这么多遗言的方法哪种法律效能最高?下面就随听讼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下吧。
这么多遗言的方法哪种法律效能最高
依据《继承法》的规则,遗言有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口述遗言、录音遗言五种方法。假如有数份遗言,通过公证的遗言效能最高;假如有数份通过公证的遗言,日期为终究日期的那份遗言效能最高。
代书遗言是指非由立遗言人自行书写的遗言,而是由代书人依据立遗言人的的意思表明代为书写的遗言。因为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发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能的确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因而能自书的最好就不要代书,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录音遗言同代书遗言相同,需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状况进行录音、录像。完成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言人签名盖封。
别的,《继承法》18条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言,是指在危殆状况下所立的遗言。《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则了“遗言人在危殆状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状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口头报废的公证遗言
三年前,胡爷爷的老伴瘫痪在床,他们的三个儿女轮番照料母亲,直到母亲逝世。胡爷爷为了替儿女消除矛盾,便在孩子们的伴随下到公证处公证了遗言,表明自己逝世后一切遗产三个儿女均分。但是老伴逝世的这两年,胡爷爷的儿子很少来看望他,尽管每月儿子都给他日子费,但就算他患病住院,儿子也找托言推托不肯服侍。胡爷爷很心疼,总是想念要从头立遗言,不再把遗产留给儿子。前不久,胡爷爷在医院忽然逝世,而他终究对遗产的留言儿子并不供认。他的儿子以为父亲的遗言应该以公证过的为准。
解析
胡爷爷在遗言公证后的这两年多时间里儿子对待他的情绪改动让他也有了改动遗言的主意,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过胡爷爷应该在想清楚后到公证处改动或吊销公证的遗言,假如仅仅嘴上说说气话,其实并没有真实改动这份遗言,因而他所公证过的遗言仍是有法律效能的。
所谓公证遗言,是指遗言人生前缔结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言。假如通过公证方法立遗言后,想吊销或改动公证遗言,仍须通过公证的方法处理。遗言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一起处理,由其间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状况由一名公证员处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言和笔录上签名。
打印出来的遗言
?
黎女士的老公尹某一年前查出患有肝癌,并已是晚期,确诊后尹某想到了留遗言,便用电脑打印了一份遗言,称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均留给黎女士和儿子,结尾留下了他的姓名。但是在尹某逝世后黎女士将遗言拿到公婆面前却没有得到公婆的认可,公婆以为打印的字并非儿子的亲笔笔迹,他们依然要和黎女士抢夺儿子的遗产。
解析
自书遗言应当由遗言人亲笔书写遗言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下一年、月、日。而打印的遗言的效能是有争议的,需看具体状况而定,假如有相反依据证明该打印的遗言并非自己真是意思表明,很可能被确定为无效遗言。因而自书遗言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这样能够避免有人篡改遗言。由此剖析,尹某的遗言具有其亲笔签名供认,假如通过核实,尹某生前也并无其他遗言的状况下,该遗言应该被供认。
这么多遗言的方法哪种法律效能最高
依据《继承法》的规则,遗言有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口述遗言、录音遗言五种方法。假如有数份遗言,通过公证的遗言效能最高;假如有数份通过公证的遗言,日期为终究日期的那份遗言效能最高。
代书遗言是指非由立遗言人自行书写的遗言,而是由代书人依据立遗言人的的意思表明代为书写的遗言。因为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发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能的确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因而能自书的最好就不要代书,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录音遗言同代书遗言相同,需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状况进行录音、录像。完成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言人签名盖封。
别的,《继承法》18条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言,是指在危殆状况下所立的遗言。《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则了“遗言人在危殆状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状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口头报废的公证遗言
三年前,胡爷爷的老伴瘫痪在床,他们的三个儿女轮番照料母亲,直到母亲逝世。胡爷爷为了替儿女消除矛盾,便在孩子们的伴随下到公证处公证了遗言,表明自己逝世后一切遗产三个儿女均分。但是老伴逝世的这两年,胡爷爷的儿子很少来看望他,尽管每月儿子都给他日子费,但就算他患病住院,儿子也找托言推托不肯服侍。胡爷爷很心疼,总是想念要从头立遗言,不再把遗产留给儿子。前不久,胡爷爷在医院忽然逝世,而他终究对遗产的留言儿子并不供认。他的儿子以为父亲的遗言应该以公证过的为准。
解析
胡爷爷在遗言公证后的这两年多时间里儿子对待他的情绪改动让他也有了改动遗言的主意,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过胡爷爷应该在想清楚后到公证处改动或吊销公证的遗言,假如仅仅嘴上说说气话,其实并没有真实改动这份遗言,因而他所公证过的遗言仍是有法律效能的。
所谓公证遗言,是指遗言人生前缔结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言。假如通过公证方法立遗言后,想吊销或改动公证遗言,仍须通过公证的方法处理。遗言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一起处理,由其间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状况由一名公证员处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言和笔录上签名。
打印出来的遗言
?
黎女士的老公尹某一年前查出患有肝癌,并已是晚期,确诊后尹某想到了留遗言,便用电脑打印了一份遗言,称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均留给黎女士和儿子,结尾留下了他的姓名。但是在尹某逝世后黎女士将遗言拿到公婆面前却没有得到公婆的认可,公婆以为打印的字并非儿子的亲笔笔迹,他们依然要和黎女士抢夺儿子的遗产。
解析
自书遗言应当由遗言人亲笔书写遗言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下一年、月、日。而打印的遗言的效能是有争议的,需看具体状况而定,假如有相反依据证明该打印的遗言并非自己真是意思表明,很可能被确定为无效遗言。因而自书遗言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这样能够避免有人篡改遗言。由此剖析,尹某的遗言具有其亲笔签名供认,假如通过核实,尹某生前也并无其他遗言的状况下,该遗言应该被供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