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审查法院管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02:53
在民事诉讼中统辖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准则,法院对案子有统辖权是申述受理的条件之一,法院对没有统辖权的案子能够不受理或许移交统辖,所以申述人要注意这个问题,那么立案庭检查法院统辖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立案庭检查不查法院统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受理案子后,会对案子的统辖权进行检查,假如不属于统辖范围内的,能够对案子不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子不属于本院统辖的,应当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交的人民法院以为受移交的案子按照规则不属于本院统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不得再自行移交。
二、移交统辖的适用具有的条件
据此规则,移交统辖的适用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现已受理案子。若没有受理的案子,经检查不归本法院统辖的,不存在移交统辖问题,应奉告当事人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
(二)受理案子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统辖权。依法享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而无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子。
(三)承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统辖权。这是对移交案子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交,只能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移交。
在具有上述三个条件的一起,还有必要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则的“不得再自行移交”的意义,才干正确认识和适用移交统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交,是指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交案子裁决,对承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交案子的法院有必要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交。如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以为该院依法确无统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这样规则,既能够避免法院之间彼此推诿或许抢夺统辖权,又能够避免延迟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涉外民事诉讼统辖的准则
涉外民事诉讼统辖权,是指一王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子的权限或许资历,是一种世界民事统辖权。与国内民事统辖权不同,涉外民事统辖权中的有些根据如国籍,是国内统辖权所没有的,一起,涉外统辖权意味着一王法院或许适用外王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认的涉外诉讼统辖的准则有以下三项: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践联络准则。即但凡诉讼与我王法院所在地存在必定实践联络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统辖权。所谓实践联络,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王法院所在地存在必定现实的联络。
(2)尊重当事人志愿的准则。在涉外诉讼中,不管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我国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他们都可约好统辖法院,这也是世界上所供认的一项准则,即协议办理的准则。
(3)保护司法统辖的准则。保护司法统辖准则是保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准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是我国公民、法人、其他安排,争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作的,需求按我国有关法令处理的诉讼,不能由外王法院统辖,只能由我国人民法院统辖。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立案庭检查不查法院统辖权”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受理案子后,会对案子的统辖权进行检查,假如不属于统辖范围内的,能够对案子不立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立案庭检查不查法院统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受理案子后,会对案子的统辖权进行检查,假如不属于统辖范围内的,能够对案子不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子不属于本院统辖的,应当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交的人民法院以为受移交的案子按照规则不属于本院统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不得再自行移交。
二、移交统辖的适用具有的条件
据此规则,移交统辖的适用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现已受理案子。若没有受理的案子,经检查不归本法院统辖的,不存在移交统辖问题,应奉告当事人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
(二)受理案子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统辖权。依法享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而无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子。
(三)承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统辖权。这是对移交案子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交,只能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移交。
在具有上述三个条件的一起,还有必要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则的“不得再自行移交”的意义,才干正确认识和适用移交统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交,是指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交案子裁决,对承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交案子的法院有必要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交。如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以为该院依法确无统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这样规则,既能够避免法院之间彼此推诿或许抢夺统辖权,又能够避免延迟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涉外民事诉讼统辖的准则
涉外民事诉讼统辖权,是指一王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子的权限或许资历,是一种世界民事统辖权。与国内民事统辖权不同,涉外民事统辖权中的有些根据如国籍,是国内统辖权所没有的,一起,涉外统辖权意味着一王法院或许适用外王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认的涉外诉讼统辖的准则有以下三项: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践联络准则。即但凡诉讼与我王法院所在地存在必定实践联络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统辖权。所谓实践联络,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王法院所在地存在必定现实的联络。
(2)尊重当事人志愿的准则。在涉外诉讼中,不管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我国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他们都可约好统辖法院,这也是世界上所供认的一项准则,即协议办理的准则。
(3)保护司法统辖的准则。保护司法统辖准则是保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准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是我国公民、法人、其他安排,争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作的,需求按我国有关法令处理的诉讼,不能由外王法院统辖,只能由我国人民法院统辖。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立案庭检查不查法院统辖权”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受理案子后,会对案子的统辖权进行检查,假如不属于统辖范围内的,能够对案子不立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