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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人在什么情况下需交土地使用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18:16
土地运用人在什么情况下需交土地运用税
《关于土地运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说和暂行规则》第三条规则:土地运用税由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交纳。具有土地运用权的交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未确认或权属胶葛未处理的,由实际运用人交税。第四条:关于交税人的确认,土地运用税由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交纳。具有土地运用权的交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未确认或权属胶葛未处理的,由实际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别离交税。
国税地[1989]140号第一条:关于对免税单位与交税单位之间无偿运用的土地应否交税问题,对免税单位无偿运用交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运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运用税;对交税单位无偿运用免税单位的土地,交税单位应照章交纳土地运用税。
提示:交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运用权未确认或权属胶葛未处理的,还有交税单位无租运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由土地运用人来交土地运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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