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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想离婚可是找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20:22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根据法令规定,找不到人也能够离婚。此刻,有两种状况要区别对待。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这种状况下,有两种办法能够挑选:
(1)向法院请求对方失踪或逝世。
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逝世(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请求人失踪或逝世,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免除。
(2)直接向法院申述离婚。
关于这种离婚诉讼,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述离婚,要求法院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供给的邮递地址,送达法令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开始证明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申述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搜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石沉大海的弥补根据,进一步确定:法令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对方。
第四步:原告交纳必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布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布告,进行布告送达。在布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以及不及时参加诉讼的法令结果。
布告期限为:国内案子60日,涉外案子6个月。
第五步:布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缺乏两年
呈现这种状况,能够确定为: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络,不承当家庭责任,成心违背婚姻责任,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决裂。这个时分,当事人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决裂的原因”,向被告最终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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