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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02:23
日常日子中不免遇到劳作胶葛,有些胶葛能够经过暗里宽和,而有些胶葛却不得不依托法院判定,那么,终究哪些胶葛能够向法院提申述讼呢?听讼网为您介绍。
哪些劳作胶葛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
依据《劳作法》、《劳作争议案子司法解释1》的规则,人民法院受理的劳作胶葛有: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作的下列胶葛,归于《劳作法》第二条规则的劳作争议,当事人不服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在实施劳作合同过程中发作的胶葛;
(二)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缔结书面劳作合同,但已构成劳作联系后发作的胶葛;
(三)劳作者退休后,与没有参与社会稳妥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稳妥待遇和其他社会稳妥费而发作的胶葛。
了解:
员工对企业给予的开除、开除、解雇的处理或处置决议不服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员工辞去职务、主动离任等与企业发作的争议,能够向法院申述。
国家对劳作者的劳作时间、薪酬、稳妥、福利、训练、劳作保护等均作了一系列规则。员工对用人单位实施上述规则的做法有不同定见而与用人单位发作胶葛的,能够向法院申述。
员工与用人单位因实施、改变、免除、停止劳作合同而发作的争议,能够向法院申述。
留意:我国对劳作争议实施一调一裁两审准则,在申述之前需求先提起劳作争议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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