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中国法制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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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6.秦律明确规则了司法官不尽职违法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不尽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成心使罪犯未受到赏罚,归于"纵囚"
B.对现已发作的违法,因为过错未能揭露、检举,归于"见知不举"
C.对违法行为因为过错而轻判者,归于"失刑"
D.对违法行为成心重判者,归于"不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纵囚"罪,是指应当论罪而成心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成心使案犯达不到科罪规范,然后判其无罪。
选项B说法过错。"见知不举"罪,是指对明知有违法,但不揭露、检举。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代禁书令规则,"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选项C说法正确。"失刑"罪,指因过错而量刑不妥(若系成心,则构成"不直"罪)。
选项D说法正确。"不直"罪,是指罪应重而成心轻判,应轻而成心重判。
17.《唐律·名例律》规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准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类推是适用法则的一般方式,有明文规则也可"比附征引"
B.被类推科罪的行为,处分应重于同类案子
C.被类推科罪的行为,处分应轻于同类案子
D.唐代类推准则反映了其时立法技能的兴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则的同类案子,凡应减轻处分的,则罗列重罪处分规则,对比以处理轻案;凡应加剧处分的罪案,则罗列轻罪处分规则,对比以处理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子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顿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对比规则,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唐代类推准则的完善反映了其时立法技能的兴旺。
选项A过错。唐律类推准则的适用条件是法则无明文规则,也就是说有明文规则时要直接适用法则。
选项B、C过错。被类推科罪的行为,处分或许会重于同类案子也或许轻于同类案子。
18.依据清朝的会审准则,案子通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状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情实指案情事实、罪名恰当者,奏请履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缓决指案情虽事实,但危害性不能确认者,可持续查询,待危害性确认后进行判定
C.可矜指案情事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惩罚
D.留养承嗣指案情事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景象,奏请皇帝判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案子通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状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事实、罪名恰当者,奏请履行死刑(选项A过错);其二缓决,案情虽事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放逐,或再押监候(选项B过错,该选项说法表现了唐代的保辜准则);其三可矜,指案情事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惩罚(选项C正确);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事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景象,符合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判决(选项D过错)。
19.武昌起义迸发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发布了《宪法严重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过错的?()
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扩展了公民的权力
C.扩展了议会的权力
D.扩展了总理的权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宪法严重信条十九条》在方式上被逼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展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着重皇权至上,且对公民权力只字未提,更露出其虚伪性。
二、多选题
56.我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联系理论,阅历了一个长时间的演化和开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维,以此为辅导,品德教化与惩罚处分结合,构成了其时"礼"、"刑"结合的微观法制特征
B.秦朝推广法家建议,但并不排挤礼,也着重"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完成了礼与律的有机一致,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今后,理学着重礼和律对管理国家具有平等重要的位置,二者"不可偏废"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建议代表了西周初期控制者的根本政治观和根本的治国政策。在这种观念辅导下,西周控制者把品德教化即"礼治"与惩罚处分相结合,构成了西周时期各种详细法则准则以"礼"、"刑"结合为结构的微观法制特征,使这一思维深深植根于我国传统政治法则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则准则抱负的准则与标本。
选项B过错。秦朝推广严刑峻法,并不推重"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汉代中期今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建议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根本战略,然后为以"礼律结合"为特征的我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选项C正确。唐朝秉承和开展了以往礼法并用的控制办法,使得法则控制"一准乎礼",真实完成了礼与律的结合。
选项D正确。宋代以降,在处理德、刑联系上始有打破,宋代理学家朱熹首要对"明刑弼教"作出新阐释。他有意提高了礼、刑联系中刑的位置,以为礼律二者对治国平等重要,"不可偏废"。
57.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大明律》华夏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剧了惩罚
B.《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
C."重典治吏"是《大诰》的特色之一
D.朱元璋身后《大诰》被明文废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一起,为避免"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至洪武二十年间,手订四篇《大诰》,具有与《大明律》平等效能。《明大诰》集中表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维。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明太祖将其亲身审理的事例加以收拾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则公布全国。
选项A正确。大诰关于律华夏有的罪名,一般都加剧处分。大诰的另一特色是乱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惩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则的酷刑。
选项B正确。大诰是我国法制史上空前遍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
选项C正确。"重典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色,其间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蠹役而定,以此强化控制效能。
选项D过错。明太祖身后,大诰被置之不理,不具法则效能,但未被明示废弃。
一、单选题
16.秦律明确规则了司法官不尽职违法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不尽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成心使罪犯未受到赏罚,归于"纵囚"
B.对现已发作的违法,因为过错未能揭露、检举,归于"见知不举"
C.对违法行为因为过错而轻判者,归于"失刑"
D.对违法行为成心重判者,归于"不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纵囚"罪,是指应当论罪而成心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成心使案犯达不到科罪规范,然后判其无罪。
选项B说法过错。"见知不举"罪,是指对明知有违法,但不揭露、检举。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代禁书令规则,"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选项C说法正确。"失刑"罪,指因过错而量刑不妥(若系成心,则构成"不直"罪)。
选项D说法正确。"不直"罪,是指罪应重而成心轻判,应轻而成心重判。
17.《唐律·名例律》规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准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类推是适用法则的一般方式,有明文规则也可"比附征引"
B.被类推科罪的行为,处分应重于同类案子
C.被类推科罪的行为,处分应轻于同类案子
D.唐代类推准则反映了其时立法技能的兴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则的同类案子,凡应减轻处分的,则罗列重罪处分规则,对比以处理轻案;凡应加剧处分的罪案,则罗列轻罪处分规则,对比以处理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子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顿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对比规则,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唐代类推准则的完善反映了其时立法技能的兴旺。
选项A过错。唐律类推准则的适用条件是法则无明文规则,也就是说有明文规则时要直接适用法则。
选项B、C过错。被类推科罪的行为,处分或许会重于同类案子也或许轻于同类案子。
18.依据清朝的会审准则,案子通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状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情实指案情事实、罪名恰当者,奏请履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缓决指案情虽事实,但危害性不能确认者,可持续查询,待危害性确认后进行判定
C.可矜指案情事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惩罚
D.留养承嗣指案情事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景象,奏请皇帝判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案子通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状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事实、罪名恰当者,奏请履行死刑(选项A过错);其二缓决,案情虽事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放逐,或再押监候(选项B过错,该选项说法表现了唐代的保辜准则);其三可矜,指案情事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惩罚(选项C正确);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事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景象,符合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判决(选项D过错)。
19.武昌起义迸发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发布了《宪法严重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过错的?()
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扩展了公民的权力
C.扩展了议会的权力
D.扩展了总理的权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宪法严重信条十九条》在方式上被逼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展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着重皇权至上,且对公民权力只字未提,更露出其虚伪性。
二、多选题
56.我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联系理论,阅历了一个长时间的演化和开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维,以此为辅导,品德教化与惩罚处分结合,构成了其时"礼"、"刑"结合的微观法制特征
B.秦朝推广法家建议,但并不排挤礼,也着重"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完成了礼与律的有机一致,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今后,理学着重礼和律对管理国家具有平等重要的位置,二者"不可偏废"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建议代表了西周初期控制者的根本政治观和根本的治国政策。在这种观念辅导下,西周控制者把品德教化即"礼治"与惩罚处分相结合,构成了西周时期各种详细法则准则以"礼"、"刑"结合为结构的微观法制特征,使这一思维深深植根于我国传统政治法则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则准则抱负的准则与标本。
选项B过错。秦朝推广严刑峻法,并不推重"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汉代中期今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建议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根本战略,然后为以"礼律结合"为特征的我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选项C正确。唐朝秉承和开展了以往礼法并用的控制办法,使得法则控制"一准乎礼",真实完成了礼与律的结合。
选项D正确。宋代以降,在处理德、刑联系上始有打破,宋代理学家朱熹首要对"明刑弼教"作出新阐释。他有意提高了礼、刑联系中刑的位置,以为礼律二者对治国平等重要,"不可偏废"。
57.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大明律》华夏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剧了惩罚
B.《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
C."重典治吏"是《大诰》的特色之一
D.朱元璋身后《大诰》被明文废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一起,为避免"法外遗奸",又在洪武十八年至洪武二十年间,手订四篇《大诰》,具有与《大明律》平等效能。《明大诰》集中表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维。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明太祖将其亲身审理的事例加以收拾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则公布全国。
选项A正确。大诰关于律华夏有的罪名,一般都加剧处分。大诰的另一特色是乱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惩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则的酷刑。
选项B正确。大诰是我国法制史上空前遍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
选项C正确。"重典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色,其间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蠹役而定,以此强化控制效能。
选项D过错。明太祖身后,大诰被置之不理,不具法则效能,但未被明示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