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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2 05:29
所谓“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是指重婚以外的,不以夫妻名义但构成婚外同居联系的行为,也便是一般所说的姘居。这种不合法同居联系是一种暂时姘居联系,并无持久共同生活的意图,对外不以夫妻名义,但有必定的公开性。
法律咨询:婚前产业能在婚姻继续15年后能转为夫妻共同产业吗?
律师答复: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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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三十一条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恳求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武士赞同,但武士一方有严重差错的在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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