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是否必须进行培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8 05:23
我国有许多的特别工种,例如从事井下作业、高空作业、高温作业的职业人员都是特别工种,特别工种因为作业的损害性,我国法令对其有一些法令上的规则,多数是维护特别工种从业者的。那么特别工种有必要进行训练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什么是特别工种
原国家劳作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作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别工种,并清晰特别工种的规模由各职业主管部门或劳作部门确认。特别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仅仅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规范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界说。
特别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作部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规则》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界说。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办法》对上述界说作了部分更改,清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自己、别人及周围设备的安全有严重损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开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别工种有必要进行训练吗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规则》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必要经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查核合格,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特别工种有哪些
1、电作业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置、运转、检修(修理)、实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开作业。含焊接工,切开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装置与修理工;
4、企业界机动车辆驾驭。含在企业界及码头、货场等出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进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驭人员;
5、登高架起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起、撤除、修理工、高层建(构)筑物外表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查验工、运送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装置工、操作工、修理工;
9、爆炸作业。含地上工程爆炸、井下爆炸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下班,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查看作业。含安全查看工,瓦斯查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查看工;
13、矿山提高运送作业。含主提高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助作业;
16、风险物品作业。含风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送押运工、贮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同意的其它作业。
上述便是小编对“特别工种有必要进行训练吗”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规则》,特种作业人员有必要经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查核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什么是特别工种
原国家劳作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作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别工种,并清晰特别工种的规模由各职业主管部门或劳作部门确认。特别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仅仅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规范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界说。
特别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作部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规则》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界说。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办法》对上述界说作了部分更改,清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自己、别人及周围设备的安全有严重损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开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别工种有必要进行训练吗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规则》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必要经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查核合格,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特别工种有哪些
1、电作业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置、运转、检修(修理)、实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开作业。含焊接工,切开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装置与修理工;
4、企业界机动车辆驾驭。含在企业界及码头、货场等出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进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驭人员;
5、登高架起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起、撤除、修理工、高层建(构)筑物外表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查验工、运送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装置工、操作工、修理工;
9、爆炸作业。含地上工程爆炸、井下爆炸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下班,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查看作业。含安全查看工,瓦斯查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查看工;
13、矿山提高运送作业。含主提高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助作业;
16、风险物品作业。含风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送押运工、贮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同意的其它作业。
上述便是小编对“特别工种有必要进行训练吗”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规则》,特种作业人员有必要经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查核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