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00:41
股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法,而企业一般是向商业银行将股票进行出质的,股权出质的时分,出质人就需求与商业银行签定质押合同,那么银行股权质押借款期限是怎样规则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银行股权质押借款期限是怎么规则的
应该依据借款人的借款用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才能等要素归纳确认,原则上流动资金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一年,固定资产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五条 确保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确保的主债款品种、数额;
(二)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期限;
(三)确保的办法;
(四)确保担保的规模;
(五)确保的期间;
(六)两边以为需求约好的其他事项。
确保合同不完全具有前款规则内容的,能够补正。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办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洽谈赞同的能够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早清偿所担保的债款或许向与质权人约好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
二、股权质押优先受偿权的表现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款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则,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担保法并未要求有必要搬运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挂号为收效要件。所以,只需后次序质权人赞同,在股权上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答应的,这样能够充沛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沛发挥股权的担保功用,但在完成质权时,前位的质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受偿的权力。
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变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值得注意的是,因质权人于质权完成时得将股票、股份折价是质权人的权力而非责任,因而出质人不能强求质权人折价。但是因股票的贬价,不只损害质权人的权力,一起也害及出质人的利益,因而于股票贬价时,若质权人不将股票变价,出质人以另行供给担保而要求取回股票以将其变价时,质权人应当赞同。不然,质权人若回绝返还股票,则构成权力乱用,应补偿出质人因而而受的丢失。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银行股权质押借款期限是怎么规则的”问题进行的回答,银行股权质押借款期限,应该依据借款人的借款用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才能等要素归纳确认。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银行股权质押借款期限是怎么规则的
应该依据借款人的借款用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才能等要素归纳确认,原则上流动资金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一年,固定资产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五条 确保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确保的主债款品种、数额;
(二)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期限;
(三)确保的办法;
(四)确保担保的规模;
(五)确保的期间;
(六)两边以为需求约好的其他事项。
确保合同不完全具有前款规则内容的,能够补正。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办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洽谈赞同的能够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早清偿所担保的债款或许向与质权人约好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
二、股权质押优先受偿权的表现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款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则,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担保法并未要求有必要搬运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挂号为收效要件。所以,只需后次序质权人赞同,在股权上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答应的,这样能够充沛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沛发挥股权的担保功用,但在完成质权时,前位的质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受偿的权力。
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变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值得注意的是,因质权人于质权完成时得将股票、股份折价是质权人的权力而非责任,因而出质人不能强求质权人折价。但是因股票的贬价,不只损害质权人的权力,一起也害及出质人的利益,因而于股票贬价时,若质权人不将股票变价,出质人以另行供给担保而要求取回股票以将其变价时,质权人应当赞同。不然,质权人若回绝返还股票,则构成权力乱用,应补偿出质人因而而受的丢失。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银行股权质押借款期限是怎么规则的”问题进行的回答,银行股权质押借款期限,应该依据借款人的借款用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才能等要素归纳确认。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