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征管属性如何划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20:00依照税法规则,非居民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我国境内树立组织场所的企业,如外国企业在我国树立的分公司、代表处以及供给劳务的场所等;另一类是未在我国境内树立组织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如经过直接出资获得来源于我国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转让产业收益等的企业。两类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和税收处理办法纷歧,第一类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施行企业自行申报交纳税款办法;对第二类企业采纳源泉扣缴办法,所得税税率减按10%履行。
依据所得税法的规则,所谓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区域)法令树立且实践处理组织不在我国境内,但在我国境内树立组织、场所的,或许在我国境内未树立组织、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为了强化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主张从方针和处理两个层面拟定相关办法:
1、进一步厘清非居民企业征管特点的方针,凡在我国境内依照我国国内法的规则树立组织场所,且获得与该组织场所有联络的来源于我国境内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处理。凡依据世界法的规则构成组织场所需求适用国内法在我国境内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处理企业所得税。其他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按付出企业的征管特点来区分,凡付出方在地税局征管企业所得税的,则该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征管。凡付出方在国税局征管企业所得税的,由国税务局征管其企业所得税。
2、树立属地准则下的专业化非居民企业税收处理组织。跟着非居民企业税收业务量的日益增多,树立非居民企业税收处理专业组织势在必行。非居民企业经济活动的流动性和杂乱性要求税收处理高效、精密,既要确保税收征管的紧密,又要防止引起世界税收处理争议。因而,应对非居民企业施行属地准则下的专业化处理,树立专门的处理非居民企业税务组织,增强税收处理的适应性,树立友爱的征纳信赖合作关系,供给专业化、精密化和科学化的处理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进步税收遵照度,进步监管力度和功率,下降税收成本是一个卓有成效的办法。
3、加强外联和部分协作,抓好源头控管。一要树立税务、外汇处理协作渠道。境内企业和个人对境外付出前,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处理《税务证明》,税务部分要与外汇处理部分联络合作,充沛使用“服务交易等项目对外付出”信息,强化银行海外收付金钱的审阅和把关,为汇出金钱添加一道税收“防漏罩”。二要树立国地税之间的协作机制。国地税之间要活跃交流,树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信息同享准则,经过国地税的汇总材料,逐笔承认非居民企业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处理特点,深挖头绪,阻塞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