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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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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归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办理有关问题的弥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方法》(省政府令247号)和人社部、财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与工伤保险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人社部发〔2012〕67号)等规则,现对我市事业单位参与工伤保险统筹前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下总称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归入统筹办理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定见:
一、适用规模
我市及驻芜事业单位在编员工及其退休人员参与工伤保险统筹前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现已原人事、劳作保证、民政部分确定为工伤的,现仍由原单位付出工伤待遇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归入待遇项目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实施统筹办理后,人事联系仍按原途径办理,下列待遇按规则归入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一)工伤复发医疗费;
(二)残疾辅佐用具费;
(三)一至四级伤残员工的伤残补贴;
(四)日子护理费;
(五)供养亲属抚恤金;
(六)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三、资金筹措及途径
(一)资金筹措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实施统筹办理,需由用人单位申报,交纳一次性工伤保险统筹金。工伤保险统筹金包含医疗统筹金和长时间待遇统筹金。详细交纳规范如下:
1、工伤医疗统筹金交纳规范:
一至十级老工伤人员在归入工伤统筹时,应依照《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方法》(省政府令第247号)规则的规范,交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间一至四级医疗补助金一致按五级规范交纳。
达不到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在归入工伤统筹时,依照每人8000元的规范交纳。
2、长时间待遇统筹金分为:伤残补贴统筹金、日子护理统筹金、辅佐用具统筹金、供养亲属抚恤统筹金等四类,按下列规范交纳:
(1)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统筹缴费规范:由用人单位付出伤残补贴和日子护理费的老工伤人员,以归入统筹办理当月待遇发放规范为基数,从归入统筹办理当月一次性交纳至法定退休之月。交纳规范低于省人社厅规则的工伤人员伤残补贴规范及日子护理规范下限的,按省人社厅规则规范履行,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
(2)供养亲属抚恤统筹金交纳规范:由用人单位以归入统筹办理当月待遇发放规范为基数,从统筹办理当月一次性交纳至70周岁;未成年人缴至18周岁,缴费年限缺乏5年的,按5年交纳。缴费规范按省人社厅规则的规范履行。
(3)辅佐用具统筹金缴费规范:需装备辅佐用具老工伤人员,按归入统筹办理当月辅佐用具装备规范一次性交纳至70周岁,缴费年限缺乏10年的,按10年交纳。
(二)资金途径
工伤保险统筹金由用人单位承当,并按现行财务经费供应方法筹措。因改制、吊销的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统筹办理,所需工伤保险统筹金由主管部分处理。
四、待遇付出
(一)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归入工伤统筹办理后,其工伤保险待遇依照国家、省、市现行工伤保险相关方针履行。
(二)契合本定见规则装备辅佐用具的老工伤人员不愿意装备辅佐用具的,可按年度辅佐用具装备规范的60%收取辅佐用具装备费。
五、安排实施
(一)身份承认
本着“尊重前史、脚踏实地”的准则,对现已原人事、劳作保证、民政部分确定为工伤的,不再从头进行工伤确定,一致由用人单位按规则程序申报承认老工伤人员身份,经审阅承认后,方可归入工伤保险统筹办理。
1、申报程序
按属地办理准则,由用人单位向所属县、区人社局申报,经初审通往后,一致报市人社局审阅,省(部)属驻芜及市属事业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承以为老工伤人员,归入工伤保险统筹办理。
2、申报资料
申报承认老工伤人员身份,需由用人单位供给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承认请求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工伤确定及劳作能力判定结论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发放工伤待遇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赞同归入工伤统筹签名资料;
(7)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由用人单位供给供养人员的身份证、供养联系证明资料及承认其享用相关抚恤待遇的原始同意资料。
(二)劳作能力判定程序
具有下列景象的,可由用人单位依照现行劳作能力判定办理有关规则、规范和程序为老工伤人员请求劳作能力判定,按规则核定其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1、已承以为老工伤人员未进行劳作能力判定的;
2、已在单位享用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的老工伤人员等级规范与国家规范不一致的。
(三)缴费程序
用人单位凭市人社局发放的《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承认告诉书》,按规则向市社保征缴中心申报交纳老工伤人员统筹金,并持市社保征缴中心发放的《单位交纳社会保险欠费告诉单》到地税部分缴费,自缴费次月起享用相关待遇。
六、就医办理
(一)定点就医办理。老工伤人员依照我市相关方针规则,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中任选二家医院作为工伤就诊定点医院。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非工伤医疗规模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付出。
(二)转外办理。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归入统筹办理后,因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设备等条件约束无法对其工伤部位进行诊治,应由协议医疗机构开具转院请求,报市医保中心批阅后,方可转院诊治。
七、本定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担任解说。
八、本定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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