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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哪两种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07:07
根据我国有关法令、方针,现在,开发商从事房地产开发首要采纳两种方法:那么是哪两种呢?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房地产开发的方法
一种是由若干个投资者(即股东)新建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包含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
另一种是选用协作方法联建或合建,而不新建立开发公司。
买方需求了解开发商的股东状况、公司方法或合建方法、注册本钱、经营范围等,为此需求检查开发商的下列状况或文件:
(1)、开发商的股东状况。
假如开发商的股东或合建方有法人股东(大多数开发商由或首要由法人股东构成),则应检查每一股东的营业执照,以便了解其基本状况。包含中外合资或中外协作企业各方的注册挂号文件,中方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称"营业执照");
(2)、开发商自身的最新"营业执照"。有用的营业执照应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企业年检,买方应留意营业执照的颁布时刻以及是否盖有工商部门"年检经过"的印章;
(3)、开发商建立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陈述,以便知悉其实收本钱的数量和交纳状况等;
(4)、开发商的公司章程;
(5)、假如开发商是中外合资或协作房地产开发公司,买方还应检查下列文件合资合同或协作合同;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
(6)、假如是联建或合建,各方之间的联建或合建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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