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失业保险政策包括哪七个变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00:212011年7月5日,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完善赋闲稳妥有关方针的告诉》(皖人社发[2011]35号),池州市从2011年7月开端贯彻施行。在施行过程中,咱们感觉到新方针从7个方面发生了改变。
一是打破城乡户籍差异。城乡劳动者交纳赋闲稳妥费规范和赋闲后的赋闲稳妥待遇规范得到一致,打破城乡户籍方针差异。
二是根本医疗稳妥有保证。赋闲人员在领赋闲金期间,同步参与员工医疗稳妥和医疗救助,享用在职员工平等的根本医疗保证,而且自己不缴费。
三是申领程序更规范。赋闲人员自赋闲之日起60日内处理赋闲稳妥金申领手续,逾期视为抛弃本期赋闲稳妥金申领。赋闲人员因不可抗力未能在规则时间内处理赋闲稳妥金申领手续,自赋闲之日起两年内再次申领并说明理由的,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应予补办,赋闲稳妥待遇按申领时同期规范实行。
四是申领赋闲稳妥待遇更灵敏。在本省规模内,赋闲人员赋闲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自己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区域的,赋闲人员能够挑选在原用人单位赋闲稳妥缴费地或户籍所在地收取赋闲稳妥金。
五、搬运联系便快捷。赋闲人员在参保地赋闲后未处理赋闲稳妥金申领手续,在本省规模内跨统筹区域活动的,可处理赋闲稳妥联系搬运手续。
六、用人单位职责和职责更清晰。用人单位未按规则处理赋闲稳妥参保挂号、交纳赋闲稳妥费用的,按照《安徽省社会稳妥费征缴暂时规则》予以处分;因用人单位未按规则处理赋闲稳妥参保挂号、交纳赋闲稳妥费用的和超时奉告赋闲稳妥经办组织或未实行向员工奉告职责,导致员工赋闲后不能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承当补偿职责,补偿规范对比同期赋闲稳妥有关规则实行。
七、赋闲稳妥扩展开销规模。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年的和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住院临产的,可享用相关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