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12:52惠州公积金告贷买二手房怎么办?需求哪些材料?流程怎么样?听讼小编总结如下:
一、请求告贷应供给的材料
(一)告贷人均须供给的材料
《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批阅表》原件一式贰份、房子权属档案信息查询证明原件、《个人住宅公积金专用折》复印件壹份、身份证复印件肆份、单位开具的家庭(夫妻)月收入证明原件、近半年的薪酬存折明细复印件壹份(或最近半年的单位每月薪酬表中含有请求人薪酬栏目的册页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分开具的未婚证明)复印件壹份、征信体系查询授权书原件壹份。
(二)依据不同情况应供给的材料
1、购买产品住宅(一手房)
本年度的有用标准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壹份、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壹份。
2、购买再买卖住宅(二手房)
《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房产买卖部分出具的《房地产挂号请求受理回执》复印件壹份、完税发票复印件壹份、典当物的评价报告书原件壹份、首期付款的银行转帐凭据复印件壹份、原《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壹份。
(三)凡在与惠州市签署了住宅公积金跨市告贷协议的城市(缴存地)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在职员工,在惠州市域内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还应供给缴存地中心开具的《住宅公积金缴存和住宅公积金告贷情况证明》
(四)经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约谈后要求供给的其它弥补材料。
二、告贷受理
(一)购买一手房的,由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含各县区处理部,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开发商工作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后递送市公积金中心;请求人也能够自行到市公积金中心递送上述材料,但需由开发商在公积金的告贷体系录入请求人告贷信息。购买二手房自住住宅的,由请求人自己到市公积金中心递送材料。以楼盘所在区域承认统辖规模。惠城区规模直接到中心支取告贷科处理,其他各县(区)到相应处理部处理。
(二)市公积金中心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对上述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初审,初审未经过的,由初审人员告诉材料递送人弥补材料;初审经过的,市公积金中心将聘请告贷请求人带着上述材料原件到市公积金中心进行面谈,树立面谈记载,并核对上述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
(三)告贷请求人应确保面谈内容实在,如有隐秘事实真相的诈骗言行或供给虚伪材料,将撤销告贷资历。告贷请求人需在面谈笔录上签字承认。
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由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告贷请求。
三、告贷批阅
(一)市公积金中心自告贷请求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告贷批阅并移送受托付银行。
(二)告贷请求取得同意的,市公积金中心签发《惠州市住宅公积金告贷批阅进展盯梢表》,并将告贷材料转送给受托付银行;告贷请求未取得同意的,市公积金中心将告贷材料退回材料递送人并奉告未获同意的原因。
(三)与商业银行组合告贷的,另需经商业银行进行商业告贷批阅。
四、受托付银行复查
(一)材料复查应当包含:
1、告贷人的信誉情况;
2、告贷材料的实在性、合法性、完整性;
3、典当物、质押物、确保人的合法有用性。
(二)受托付银行对材料复查有贰言的,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宣布咨询函咨询。如咨询定见未获经过,由受托付银行奉告告贷请求人告贷未获经过的原因。
五、合同签定
告贷请求由受托付银行复查无贰言,或有贰言但取得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经过的,由受托付银行与告贷请求人签定告贷(典当、担保)合同,处理房子稳妥以及处理房产典当挂号手续。
六、告贷发放
按《告贷合同》约好的放款条件,审阅无误后由市公积金中心签发《惠州市住宅公积金告贷发放告诉书》,由受托付银行发放告贷,告贷资金按合同约好的账户划转。
告贷资金以告贷人名义以转帐方法转入售房人(开发公司)在银行建立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