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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15:12
一方当事人在提起统辖权贰言上诉状后,另一方当事人则会进行统辖权贰言辩论,需求写一份统辖权贰言辩论状,统辖权贰言辩论状也是有严厉的格局要求的。那么,劳作争议统辖权贰言辩论状又是怎样写的呢?详细包含哪些内容呢?针对这个问题,信任咱们是想了解的,接下来,听讼网的小编就给咱们做了劳作争议统辖权贰言辩论状的相关的介绍,期望以下内容能够协助到您。
劳作争议统辖权贰言辩论状
辩论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被辩论人:××××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贵院受理的辩论人诉被辩论人建造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辩论人提出统辖权贰言,现辩论人针对其提出的贰言辩论如下:
一.未经存案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不具有法令约束力
依据最高法院2005年1月1日起的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二十一条规则:“当事人就同一建造工程另行缔结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与通过存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存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说尽管仅仅为司法审判工程价款结算供给了法令依据,但需求留意的是,这种规则实际上现已否认了黑合同的法令效力。被辩论人在《统辖贰言申请书》中依据不具有法令效力的未经存案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好建议权利是不应当被支撑的。
二.后签定的合同视为对原合同的弥补或改变
退一步说,假定未经存案的合同有用,因其签定在前,现已被后签定的通过存案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改变。两边于××××年××月××日签署了未经存案的合同,后又于××××年×月××日在××市签署了通过存案的《建造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第十三.34.1.(2)条的争议处理方法中清晰约好“依法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则,“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改变合同。”因而,此条款是对未经存案合同第十三.34.1.(2)条的争议处理条款的改变。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统辖权
(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24条的规则:“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实行地”。依照合同法的规则,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归于特别的承包合同,因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4条的规则,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统辖准则,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子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实行地,由施工行为地或许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则,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不违背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情况下,能够在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所在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详细到本案,本案原、被告的所在地均在××市,两边的合同实行地在××市,两边的合同签定地在×
×市,标的物所在地亦在××市,且争议金额人民币××万不违背级别统辖规则。
综上,依据有关法令的规则及本着节省诉讼本钱、便于查清现实的准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统辖权。
此 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论人:××××
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事例也是比较经典的,辩论的含义在于奉告对方申述挑选的法院是正确的,有理有据,当然最终的成果仍是由法院决议受理案子的法院是否有统辖权。期望能够协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听讼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咱们会针对您的问题及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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