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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总缴纳印花税税额计算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05:00
发布部分: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国税函发[1990]433号据反映,
印花税
如期汇总交纳的方法履行以来,简化了贴花手续,但一些汇总交纳单位对纳税凭据与应纳税额缺乏一角的免税凭据区分不清,给税额的核算和征收管理都带来一些困难.为此,经研究决定,实施印花税如期汇总交纳的单位,对纳税凭据和免税凭据汇总时,凡别离汇总的,按本期纳税凭据的汇总金额核算交纳印花税;凡确属不能别离汇总的,应按本期悉数凭据的实践汇总金额核算交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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