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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单位应该怎样帮助职工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06:14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作的交通事端,能够确认为工伤,能够一起恳求双份补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作交通事端,单位应当怎样处理?也就是说,事端后单位应该怎样协助员工处理?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事端后单位应该怎样协助员工处理?
为了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损伤后及时给予工伤确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工伤保险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则,现就我市处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端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定见:
一、《工伤保险法令》中交通事端规模
《工伤保险法令》中的“交通事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的在路途上发作的机动车事端和非机动车事端。“路途”是指公路、城市路途和虽在单位统辖规模但答应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当地,包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大众通行的场所。
二、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端处理程序
1、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作交通事端后形成身体损伤的,应当维护现场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接警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对事端现场进行勘验、查看,并在规则时间内出具《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
2、员工上下班途中发作交通事端后因昏倒、紧迫医疗救治等原因未在现场报警的,员工或其近亲属应在过后及时向用人单位陈述。
员工未在路途交通事端现场报警,过后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在接警后三个工作日内依据当事人供给的依据或案子线索,对事端发作地址的路途状况、事端车辆状况等进行核对,查找并问询事端当事人和证人。经核对路途交通事端现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应当受理,奉告当事人,并在规则时间内出具《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经核对无法证明路途交通事端现实存在,或许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统辖的,应当不予受理,并书面奉告当事人。
3、交通肇事逃逸案子没有侦破,受损伤员工书面要求出具《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应当按《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则出具《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
三、加强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端处理联络和谐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别离确认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端处理工作联络员,担任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端工伤确认相关状况的交流和和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在处理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端工伤确认案子的过程中,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核实交通事端职责确认状况,需求查阅交通事端相关资料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递送联络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应予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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