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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08:09
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与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纷歧定要经过诉讼途径。与约束行为能力人离婚有三种途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离婚不能经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经过法院诉讼离婚。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一般受理此类案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的榜首顺位法定代理人是其爱人。在离婚诉讼中,其爱人天然不能作为其代理人,要改变其爸爸妈妈等近亲属为代理人。在离婚诉讼程序中或离婚诉讼程序前,有必要经过一个民事诉讼法所规则的特别程序,承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该特别程序是在离婚本诉前仍是中提出,均契合法律规则。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进行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的爱人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有必要提出承认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请求。该特别程序应处理两个问题,一个是承认行为能力,一个是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的改变或指定。如果是在离婚本诉中提出,本诉应当间断,待特别程序完成后,恢复本诉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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