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购买“小产权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17:07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而言的。“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仅仅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
一般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是一些村团体安排或许开发商打着新乡村缔造、旧村改造等名义出售的修建在团体土地上的房子。
二、买受人不能获得房子所有权
1999年公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办理制止炒卖土地的告诉》中规则:
“......不得同意城市居民占用农人团体土地建住所,有关部分不得为违法缔造和购买的住所发放土地运用权证和房产证。”
2004年公布的《关于加强乡村宅基地办理的定见》中也清晰制止为城镇居民在乡村购买和违法缔造的住所发放土地运用证。
2007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制止不合法占用农人团体土地进行非农业缔造。
即便买受人获得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盖章的所谓“产权”或相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假如将来乡政府或村委会反悔,要回收房子,买受人只能要求返还房子价款,无法持续保存房子。
三、拆迁过程中的危险
假如相关部分整理小产权房的缔造项目,或许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伸直被逼迫撤除。
那么成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或许会面对既无法获得房子,又不能及时索贿房款的为难地步。
小产权房在运用中假如遇到国家征收,买受人很难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假如房子是第一类小产权房,补偿受益人是乡村团体安排;假如是第二类小产权房,由于自身是违章修建,无法得到任何补偿。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