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防二手房“避税”陷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06:44“国六条”细则规则,购买缺乏5年的商品房易手生意需求全额交纳营业税,该规则在施行后,有关二手房生意怎么避税的问题升温。可是,业界专家提示生意两边,“避税”圈套仍是要防范,不行因小失大。
■手法一:两边约好
这种“避税”手法是指生意两边商议好房子价格后,房主先将房产证交给买主,买主付清绝大部分房款后,房主交钥匙让买主住进房子。两边约好,等房子满了5年再去处理过户手续,以此躲避税费。
圈套:从法令的视点看,此办法危险很大,由于房产证仍是原房主的,房主就或许经过挂失来刊出原房产证,处理新证后,一房两卖,或许因欠债被法院查封等,都或许形成胶葛。
■手法二:下降总价
这种避税法是指在售房合同中,生意两边洽谈后将房价填低些,这样交税的税基就小,纳税额也会削减。
圈套:二手房生意中,这种办法对买房人再次生意晦气。高价生意贱价报税归于虚伪生意,尽管生意两边都可以从中占点小便宜,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子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下降;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交税时也会相应多缴。另一方面,买方假如动起歪脑筋,坚持以合同价为据,剩余的差价不予给付,也会产生胶葛。即便能经过诉讼途径要回尾款,也很费事。
■手法三:公证避税
公证避税,是生意两边先经过合同或公证的方法进行生意,但先不到房地产生意中心处理生意挂号,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处理过户手续,仅花少数的公证费,就可防止交纳营业税和相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
圈套:这种办法表面上看是合理避税,经过公证好像也有了法令保护,但由于要等若干年后再正式过户,其间生意两边产生胶葛的或许性极大。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很大危险,由于在我国的房地产法令、法规中,生意两边一旦发作胶葛,房产证是房子所有权的榜首依据,而购房合同归于非必须依据。此间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或许吃大亏。一旦卖房人将房子典当或许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确保。
■手法四:赠与避税
赠与避税,是指两边在暗里进行生意生意后,不到房地产生意中心处理过户手续,而是以赠与的办法变相生意。
圈套:这种办法实际上是钻了法令空子,也给顾客带来了必定的危险。生意两边签定的赠与协议尽管具有必定法令效力,但由于该生意实际上是二手房生意,一旦两边发作了利益胶葛,法院将无从断定,最终给顾客带来丢失。假如卖主将房子典当出去,一起又将房子以赠与的方法卖出,这样买主的利益就会遭到严峻损害,即便这种胶葛闹到了法院,法院也很难断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