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流动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如何操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23:18对跨省活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与工伤保险统筹区域(生产经营地)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 级伤残长时间待遇的付出,可试行一次性付出和长时间付出两种方法,供农民工挑选。在农民工挑选一次性或长时间付出方法时,付出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应向其阐明状况。一次性享用工伤保险长时间待遇的,需由农民工自己提出,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与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签订协议,停止工伤保险联系。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用工伤保险长时间待遇的具体办法和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拟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