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形式不规范引发的法律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04:09
企业安排形式有多种: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等,分别受《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的调整,中小企业出资人由于不了解各种安排形式各自的法令特征,常常导致出资人知道与法令标准之间的错位,因此发作始料不及的胶葛和法令危险。
一、实践上是合伙企业,出资人却误以为建立和运营的是公司。
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力认知错位,合伙人对外无限职责与有限职责的知道错位。
二、自以为建立和运营的是有限公司,实践上是个人独资企业。
“夫妻公司”“父子公司”以及新公司法施行后的“一人公司”是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安排形式。出资人误以为“公司是我的,公司的产业也便是我的”,运营中将公司产业与家庭或个人产业混为一体,成果对外发作胶葛的时分或许引起公司品格的损失,失掉“有限职责”的维护,《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就清晰规定“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三、“影子”公司,出于种种原因,公司的实践出资人与公司挂号股东不一致。
挂号股东相当于实践出资人的“影子”。这种公司在“身子”与“影子”由于形式改变不再默契的时分,往往会呈现外部职责承当和内部利益分配方面的胶葛和法令危险。
四、不标准的所谓“集团公司”
企业家在具有必定的实力后,由于种种要素的考虑,开端朝集团化方向开展,可是没有留意企业集团安排的标准化,没有在法令上建立“集团”成员之间的资金、财政、人事、事务等等联系,导致“集团”品格的虚化,乃至“集团”成员办理的紊乱,进而对“集团”中心企业形成严重不良影响。
五、不标准的“联营企业”
中小企业处理资金需求的一个常见方法便是拉朋友或其他公司协作联营,可是别人因不了解或不放心企业的远景,不愿意承当运营危险,所以公司老板就承诺对方,只需出资做公司股东,能够依照固定份额收取收益,不参加运营,也不承当公司运营危险和其他债款。这在法令上会被定性“名为联营实为假贷”,当公司呈现两边意料之外的亏本或获利的时分,为亏本的承当和赢利的享用,往往发作胶葛。
六、公司办理结构不科学、不标准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建立时就应在公司章程中清晰规划好未来公司的办理结构。许多企业往往不注重公司章程规划,不注重公司办理结构,运营中往往呈现小股东权益得不到维护,或许大股东杰出的公司办理目的得不到遵循,乃至堕入公司僵局等。
一、实践上是合伙企业,出资人却误以为建立和运营的是公司。
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力认知错位,合伙人对外无限职责与有限职责的知道错位。
二、自以为建立和运营的是有限公司,实践上是个人独资企业。
“夫妻公司”“父子公司”以及新公司法施行后的“一人公司”是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安排形式。出资人误以为“公司是我的,公司的产业也便是我的”,运营中将公司产业与家庭或个人产业混为一体,成果对外发作胶葛的时分或许引起公司品格的损失,失掉“有限职责”的维护,《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就清晰规定“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三、“影子”公司,出于种种原因,公司的实践出资人与公司挂号股东不一致。
挂号股东相当于实践出资人的“影子”。这种公司在“身子”与“影子”由于形式改变不再默契的时分,往往会呈现外部职责承当和内部利益分配方面的胶葛和法令危险。
四、不标准的所谓“集团公司”
企业家在具有必定的实力后,由于种种要素的考虑,开端朝集团化方向开展,可是没有留意企业集团安排的标准化,没有在法令上建立“集团”成员之间的资金、财政、人事、事务等等联系,导致“集团”品格的虚化,乃至“集团”成员办理的紊乱,进而对“集团”中心企业形成严重不良影响。
五、不标准的“联营企业”
中小企业处理资金需求的一个常见方法便是拉朋友或其他公司协作联营,可是别人因不了解或不放心企业的远景,不愿意承当运营危险,所以公司老板就承诺对方,只需出资做公司股东,能够依照固定份额收取收益,不参加运营,也不承当公司运营危险和其他债款。这在法令上会被定性“名为联营实为假贷”,当公司呈现两边意料之外的亏本或获利的时分,为亏本的承当和赢利的享用,往往发作胶葛。
六、公司办理结构不科学、不标准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建立时就应在公司章程中清晰规划好未来公司的办理结构。许多企业往往不注重公司章程规划,不注重公司办理结构,运营中往往呈现小股东权益得不到维护,或许大股东杰出的公司办理目的得不到遵循,乃至堕入公司僵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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