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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16:23

福州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中的贮存余额:
(1)在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一切权的自住住宅时;
(2)在离休、退休或抵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彻底或大部分损失劳作能力,而且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许出境久居时;
(5)非沪籍员工调离上海时;
(6)员工归还购房借款本息时,能够提取住宅公积金贮存余额抵冲;
(7)员工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或许接连赋闲两年以上且家庭日子严重困难,或许自己、爱人及其直系亲属因沉痾、大病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也能够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付出房租、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间(2)、(3)、(4)、(5)景象,员工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应以销户方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员工私家一切。别的,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时,员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能够提取逝世员工的住宅公积金账户中的贮存余额,员工的住宅公积金账户一起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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