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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约定起诉地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22:46
在合同纠纷中,往往都不能进行洽谈处理。这就需求两边经过法令诉讼来进行,那么关于申述地在合同中没有进行约好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这就需求咱们经过法令的规则来进行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合同没约好申述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合同纠纷的统辖权是由合同实行地法院进行统辖,买卖合同的实行地可所以货品交给地,货款付出地等。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统辖。
第二十四条 因稳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稳妥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依照约好的期限交给标的物。约好交给期间的,出卖人能够在该交给期间内的任何时刻交给。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没有约好标的物的交给期限或许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则。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咱们关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践中咱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根据规则咱们能够依照合同的签定地或许是实行地来进行申述,这点咱们要进行深化了解才干知道是什么意思。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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