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医保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12:182016年咸宁医保报销份额依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认不同的规范,分为学生、儿童,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他城镇居民这三种状况。以下详细介绍咸宁医保报销份额的详细数据。一、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作契合报销规模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咸宁医保报销份额是怎样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2016年咸宁医保报销份额依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认不同的规范,分为学生、儿童,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他城镇居民这三种状况。以下详细介绍咸宁医保报销份额的详细数据。
一、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作契合报销规模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规范为500元,报销份额为55%;二级医院起付规范为300元,报销份额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规范,报销份额为65%。
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作契合报销规模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规范为500元,报销份额为50%;二级医院起付规范为300元,报销份额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规范,报销份额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作契合报销规模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规范为500元,报销份额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规范为300元,报销份额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规范,报销份额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2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规范的费用。转院或许二次以上住院的,依照规则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规范补足差额。
听讼网提示:在咸宁医保报销中学生、儿童的报销份额状况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作契合报销规模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规范为500元,报销份额为55%;二级医院起付规范为300元,报销份额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规范,报销份额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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