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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成都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54543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18:24
    一、补偿根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四川省工伤补偿规范一览表》
    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二、核算规范:
    根据2009年劳作核算年报并经省核算局核定,成都市2009年悉数单位员工平均薪酬(即原城镇员工平均薪酬)为27272元。
    三、补偿项目: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自己薪酬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作补助金(需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 16个月薪酬 
    3、医疗费:以实践发作为准
    4、护理费:日子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罢工留薪期需求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担任;经判定需求护理的,依照护理依靠程度其规范分别为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0%、40%或许30%。
    5、住院膳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70%
    6、罢工留薪期薪酬:在罢工留薪期内,原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等 
    7、残疾辅佐用具费:由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确认是否需求残疾辅佐用具,所需费用依照国家规定的规范履行
    四、补偿金额核算:
    1、以成都市2009年平均薪酬为根据,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作补助金为36362.6元(16个月薪酬);
    2、假如劳作者自己薪酬等于成都市平均薪酬,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181.3元(8个月) 
    3、前两项算计为54543元
    4、其他各项往往以实践发作的金额为准,变数较大,故未归入核算
    五、阐明:
    由于劳作者个人薪酬差异及住院治疗等状况的不同,所以实践上九级伤残是难以有真实一致的补偿规范的,故该规范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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